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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红:法律有温度,执法有温情

2018-12-13刘志怀发自湖南湘潭

清风 2018年11期

文/图_本刊记者 刘志怀(发自湖南湘潭)

见到许艳红法官时,她正和同事整理案卷。许艳红的大办公桌上放满了各种案件的卷宗,她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手边放着一个大保温杯,语气轻柔,神色坚定。

1987年毕业后,许艳红被分配到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先后在行政庭、经济庭、书院路法庭、建设路法庭、立案庭、审监庭、刑庭、民二庭、执行局等部门从事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许艳红已经在一线办案部门工作了整整31年。“我一直觉得法官是一个十分神圣的职业,这份神圣感,就是让我坚持前行的理由。”许艳红说。据统计,她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等各种荣誉20余次。

多年的办案,让许艳红更加理解了法律和人性。她总说,当事人需要的不仅仅只是一纸判决书,他们更加需要的是理解、尊重和倾听。法律不是冷冰冰的“铁栅栏”,法律也是有温度的。

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人的公正与温度

“法官这个职业特别辛苦,而许艳红法官则是众多法官中最辛苦的。”一位常年与许艳红对接的银行负责人说道。一个星期,出差七天,这对于许艳红来说是一种工作常态。繁复而又大量的工作,基本占据了许艳红所有的时间;但是她仍旧不满足于此,还不断给自己“加压”。

其实,财保案件本来是有几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对接和处理的,但是为了保证财产不被转移,避免案件的堆积,保证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许艳红带动同事们主动压缩时间,把原本需要几个月的工作压缩到了五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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