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动机与“自我—他人”对创造性表现的影响
2018-12-11张克杜秀敏董晓飞
张克 杜秀敏 董晓飞
摘要以往研究发现个体为自己和为他人的创造表现存在差异,但研究结论不一致。另外,考虑到社会动机是影响“自我-他人”表现的重要因素,本研究采用2(社会动机:亲社会、利己)x2(“自我-他人”:自我、他人)混合实验设计,考察社会动机与“自我.他人”如何来影响创造性表现。结果发现,亲社会组创造性表现的新颖性、有效性和总分均高于利己组,支持了动机性信息加工理论。自我组在创造性表现的新颖性和总分上高于他人组,这与解释水平理论的观点不一致。矛盾的原因可能是在东方“紧”文化背景下,人们按照社会认可的价值体系来为他人创造时,人们对新颖性的态度是谨慎的,因此为自我创造比为他人创造更加新颖。
关键词自我一他人,解释水平,社会动机,创造力。
1引言
创造力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创造力的概念可以分为四种:产品观、过程观、人格观和系统观。产品观是最常采纳的定义,即创造力是新颖且有效的产品或观点,新颖性与有效性是创造性的两大基本特征。新颖性的含义是独特的、不常见的;有效性的含义是适宜的、符合条件的(Sternberg&Lubart;,1996,1999)。影响创造力的因素有解释水平(Trope,Liberman,&wakslak;,2007)、文化环境(Harrington&Gelfand;,2014;Uz,2015)和动机(Bechtoldt,DeDreu,Nijstad,&Choi;,2010)等。
在众多影响因素中“自我他人”作为社会距离的维度之一,近些年来不仅在决策领域获得了大量的关注(Wray&Stone;,2005;徐惊蛰,谢晓非,2011),而且在创造力领域,研究者对于为他人和为自己创造时的表现差异问题也开始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