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论谢赫“六法”及相关争议评析
2018-12-08张艺静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
张艺静
摘 要:“六法”是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极其重要的绘画标准,而后学者钱钟书站在语义角度,采用“以经解经”的闡释方法对“六法”重新进行了“二二式”断句,由此即引起学术界对于“六法”断句和原义的考证热潮。国内学术界遂分持两派,赞成的一派或立论于“六法”的字义辨析以及《古画品录》中的品评,认为其断句符合谢赫原义,使得“六法”的含义更为准确和周延;反对的一派则认为钱钟书的断句不符合历代文献的记载,并且使得“六法”原有的美学含义被抽失,割裂了“六法”间的联系。因此结合各家对钱钟书“六法”断句论的辨析来进一步了解“六法”这一艺术概念的具体内涵就十分必要,这对当下艺术史的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钱钟书; 谢赫; “六法”; 争议
中图分类号: J20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8)05-0093-06
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了绘画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六法”,并且“六法”以其高度的概括性成为历代文人画家品评和创作所推崇的最高标准,历代文人画家对于“六法”的阐释,均是对“六法”的拓展、引申或是曲解。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纪昀认为“六法”为文人画家所推崇的最高标准,并且千载不易。这一绘画理论经由各家的阐释和叙述,发生了原始意义上的引申,并且其演变构成了一部“六法”的理论发展史。
在钱钟书《全齐文》对“六法”进进重新断句之前,自古以来皆是将“气韵生动”这四字联语为一法,并无其他的断句之法。学界普遍认为,清末严可均在编纂《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时,将谢赫此文称之为《古画品》,并且标注:“一气韵,生动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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