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行为法统计的我国乡村振兴生态路径研究

2018-11-24周明勇

现代管理科学 2018年10期

摘要:目前乡村振兴制度设计前提的“理性人”假设与现实中行为人“有限理性、有限自利性和有限自控力”的差异,加上应用型乡村振兴综合性卓越人才教育与再教育的供给不足,导致乡村振兴制度非生态、乡村扶贫或乡村振兴效果不佳。因此,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行为经济学和行为法学等行为科学理论耦合的行为法统计学方法,探索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生态规律,并通过教育和再教育培养乡村振兴应用型法律人才,创新乡村振兴的生态之路。

关键词:乡村振兴;行为法统计学;应用型人才教育供给;生态路径

一、 前言

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要求,社会各生产部门必须按比例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否则,就阻碍社会进步,并最终受到社会客观规律的惩罚。我国作为农村区域为主的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社会生活中,人认识的有限理,大部分农村区域经济相当落后,少部分边远区域则还处于贫困线以下,并形成一个与城市区域相对独立、相对封闭的区域。这种城乡“二元”结构,违背了客观经济发展规律,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发展,是制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瓶颈之一。这就要求创新以法哲学为基础的、定性与相对定量相结合的、法统计学研究方法,结合行为经济和行为法前沿理论,开拓行为法统计子方法,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现存问题的根源,根据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应然之法”,创新基于法统计学的乡村振兴生态路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