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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舌”扎心,老干部状告电视台

2018-11-20复林

民主与法制 2018年43期
关键词:私生子毒舌光辉

复林

正在闹离婚的一对夫妻,走上电视台法制栏目进行面对面沟通。受邀女嘉宾的“毒舌”点评,引发一场舆论道德审判,男方因子虚乌有的私生子传闻饱受周围人诟病。为了维护自身名誉,他将电视台起诉到法院,开启了一段维权历程。

吐槽私生子

江西省一家电视台的《非常专家》栏目,以调解矛盾、化解纠纷、提供免费律师服务为内容,观众关注度极高。2015年3月初,一名叫程玉红的女士打了《非常专家》求助热线,泣不成声地哭诉:丈夫张光辉正在与她打离婚官司,请求节目组出手,帮她破镜重圆。

程玉红已年过半百,与张光辉共同养育的儿子也已成家,居住在外地。据她所述,张光辉因为在外面有了“私生子”,继而提出离婚。程玉红的说法是真是假?电视台决定以此为话题,通过栏目开展新闻调查,当节目组征求双方意见时,张光辉反复强调,在尊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可以接受电视台安排的调解。

2015年3月中旬,张光辉走进电视台,与妻子面对面沟通。不料,节目刚刚开场,程玉红便情绪失控,她不停地追问丈夫:“你为什么离婚,是不是为了那个私生子?”妻子突然当众发难,张光辉猝不及防,他当即拉下了脸:“你简直是胡搅蛮缠,我没有婚外情,私生子的事更是子虚乌有。”两人当场吵得不可开交,节目组人员也束手无策,张光辉在盛怒之下拂袖而去。他消失以后,李倩作为电视台特邀的情感分析师,进行点评,她的热辣风格,素来被观众称为“毒舌”而受到追捧。

调解虽然无法继续,电视台还是摄制了节目。3月22日晚,该节目在公共频道上播出。屏幕上,李倩的点评咄咄逼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之后,这期节目多次播放,尽管电视台对张光辉的图像打了马赛克,名字也采用“张广辉”代替,但知晓张光辉离婚内情的同事,看见节目中隐隐约约透露的身份,一眼就瞧出荧屏上的人物。因张光辉当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同事仅仅在背后议论议论,当面无人提及,所以,张光辉对此并不知情。

“毒舌”太扎心

2015年12月上旬,经过法院判决,张光辉与程玉红解除了夫妻关系,程玉红所称对方在外养有私生子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判决书也没有采纳程玉红提出张光辉存在过错的意见。

2016年下半年,张光辉届满60岁,离岗退休,有同事开玩笑说:“以后有的是时间陪小儿子喽。”他顿时惊疑,难道前妻仍在造谣中伤?经再三追问,同事告知电视台公开播放节目的场景,他上网查到视频,女嘉宾的点评,句句扎心。张光辉当初同意节目组介入,本指望通过律师调解,打开程玉红的心结,双方好聚好散。却没有想到被嘉宾如此臆断,他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损害。

“这是公然的污蔑、诽谤!”张光辉怒气冲冲找到电视台,要求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电视台领导和主持人周琳共同出面接待,周琳再三强调节目组没有任何过错。

周琳声称,制作节目前,双方均同意接受节目组的介入。在录制过程中,也采取了必要的技术处理手段,努力尽到了谨慎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的义务,比如化名、打马赛克及情景模拟等。对此解释,张光辉认为是强词夺理。为此,电视台领导向他普及了新闻理论知识,作为新闻调查类的法制节目,与事先已有剧本和台词,再由演员照本宣科表演的电视剧,存在天壤之别。作为新闻类节目,调查和主持需要现场展现,不可能预先设计好台词对话,所以包括参加节目的嘉宾在内的人物发表观点和言论,只能在节目中客观展现,电视台不能随意篡改或者凭空杜撰,否则就违背了新闻必须保证客观真实的基本准则。

“你们看看判决书上是怎么说的,女嘉宾不是断言我有私生子吗?”张光辉当场拿出法院的裁判文书,上面载明“私生子”一说没有根据。周琳也据理力争,节目仅仅是客观、真实的呈现调查过程,嘉宾的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并不等同于电视台的评判,二者不能混同。

几经交涉无果,张光辉于2017年5月26日起诉到渝水区人民法院。他要求电视台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嘉宾言行不当

2017年7月7日,法院公开审理张光辉与电视台的名誉权之诉。双方围绕女嘉宾的点评是否应归责于电视台,展开激烈辩论。

法庭上,原告张光辉仍然气愤不已,他指责女嘉宾以道德审判者自居,使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他的”等主观臆断语言,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节目播出后,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原告的名誉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原告一度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张光辉还提出,婚姻的不幸已经让他身心疲惫,更不承想又发生如此恶劣、荒唐的中伤事件,致使他的伤口又被撒了一把盐。而电视台作为一家省级新闻媒体,没有全面地收集相关材料和证据,没有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方法主观臆断,观点、看法偏向明显。

对张光辉因嘉宾点评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电视台当庭表示歉意,但认为所开设的栏目,以真人真事为题材,通过呈现案件原貌的纪实手法,对社会广大公众进行法制宣传,所以必须遵循新闻调查最高原则——客观真实。而且,节目开办以来,始终以电视为媒介,对社会公众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观念,并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帮助,具有正能量,不可能存在侮辱、诽谤的主观故意及言行事实。而从该节目的拍摄过程看,仅仅是客观、真实地呈现了整个事件调查始末,不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事实。同时,该期节目是基于程玉红的求助,围绕当事人反映的“私生子”问题,采取平铺直叙的方式,将实地调查、取证过程向观众呈现,既没有虚假报道,也没有歪曲事实。而代表节目立场的主持人,仅仅提问“是否确有婚外情?是否确有私生子?”的问题,电视台本身没有作出结论性的认定或评论,且在制作节目时,采取了必要的技术处理手段,其个人隐私也得到严格保护。虽然节目中女嘉宾的点评用词确有不当,也仅仅代表她本人的观点,不应将其视同为电视台的评判。

法院审理期间,当庭反复播放了节目的录像,原被告对嘉宾的点评内容确认无误。

亲爱的读者:张光辉与电视台争议的焦点是,女嘉宾的点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他的”等主观臆断语言,是仅仅代表个人立场还是直接代表电视台的观点,电视台对嘉宾的言论是否具有审查和删除的义务?法院又将如何判决呢?

《请您断案》答案

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经仔细观看节目内容可知,节目主持人、律师及现场采访对张光辉是否有私生子这一焦点,并不存在推测和臆断的行为,该推测和臆断仅仅是委托人程玉红的单方言辞,并非如张光辉所述为节目的推测和臆断,故该节目主持人和律师不存在针对原告的侮辱和诽谤。但是,节目中女嘉宾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他的”,系对张光辉的负面评价,渲染了节目氛围。由于该节目是围绕张光辉起诉离婚时产生的私生子及财产问题展开的调查,重点还是探查私生子的问题。因此,嘉宾的话语不可避免会带来误会和误导,在电视媒介上播放会产生不良的效果,对张光辉的名誉会产生贬损,故嘉宾的言语存在不当。电视台认为嘉宾发表的观点仅代表其个人对该事件的判断和看法,并不代表电视台的观点,对此抗辩意见,法院认为,言论传播方式的开放程度、受众范围、社会影响是判断名誉侵权的重要因素,本案所涉嘉宾使用带有明显人格侮辱性的言论以及没有事实依据的推论,不可避免地影响社会对当事人的评价。嘉宾虽不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但经电视台有条件遴选产生,其通过电视台向公众公开的言行,体现了电视台的态度,故电视台具有对嘉宾的言行进行审核和监管的义务。由于该节目并非现场直播,而是先录制再后期剪辑进而播放的节目,因而对嘉宾的一些不当话语是可以通过剪辑避免的,节目组却没有将其删除即公开播放,可推定其放任了嘉宾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评价,电视台作为节目的制作方,未尽到对嘉宾的言行进行审核和监管的义务,且对张光辉采取的化名“张广辉”与原名几乎无差别,加之公布其职务身份,足以引起相关公众对张光辉品行道德的质疑,影响其社会评价。因此,电视台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对嘉宾的不当言行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2月7日,渝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某电视台在当地报纸刊登致歉公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5月21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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