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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的改革开放和深圳民革的发展

2018-11-19钟晓渝

团结 2018年1期
关键词:深圳经济特区民革参政议政

◎钟晓渝

特区的改革开放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8周年,深圳民革成立29周年。在创造深圳奇迹的各种因素中,法治是将其它各种因素整合起来的一个重要的连接点,如将经济特区特殊政策转变为特区的立法,以立法来保障人才聚集和资金聚集,以立法保护特区的创新精神,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借鉴法治的优势,以立法保障改革开放、以立法建立新的体制、以立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等,为深圳经济的运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等。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经济特区的一切。特区依法设立,并拥有立法权这是深圳发展尤其是法治进程中的两个重要的历史发展节点。

一是,特区是 “依法”而不是 “依政策”建立的。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文件批准在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厦门划出一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并下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发 〔1979〕50号);1979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专家用了近一年的时间起草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其最主要的精神就是把中央给予特区的特殊政策转变为法律,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推动特区的改革开放。1980年8月26日,叶剑英委员长主持了五届人大第十五次会议。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依法诞生。也正是如此,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日是1980年8月26日。1981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 《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首次授权地方人大行使立法权。

二是,深圳向国家争取立法权并获得全国人大授权立法。1988年1月,中共深圳市委向国务院提交 《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深圳经济特区行政法规的权力的报告》,1989年3月,国务院向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授权深圳立法的议案。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圳市依法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后,对国务院所提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这个决定对深圳后来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深圳的请求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法规,而全国人大认为立法权只能由人大来行使,所以深圳要先建立人大才能给你立法权。这就使得深圳必须要改变当时没有人大和政协的体制,选举产生人大及其常委会。而有人大必然要有政协,有政协必须要有民主党派。正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深圳民革和各民主党派组织应运而生。

1989年下半年,深圳市成立各民主党派市委,1990年底选举产生深圳第一届人大,成立深圳第一届政协。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6次会议通过 《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自此,深圳的改革开放如虎添翼!

深圳在争取到立法权后,还带来一个 “副产品”:集聚了全国的法律人才。有了立法权,1992年底深圳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面向全国招聘100名法律干部!尽管后来只招到80名,但正是这批法律人才分布在政府法制和人大从事立法工作,为深圳制定了市场经济法规体系和各方面改革创新的法规,正是这批人为深圳立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深圳重视和使用法律人才也许是全国独一无二的,这早期招聘来的80名法律干部中绝大多数已成为深圳各部门的局级干部。更辉煌的是自1996年以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一个部门就先后产生过8个市领导,这种情况在全国应该是绝无仅有的!这也许是深圳法治环境优于内地的又一明证。有幸的是我也是早期被招聘来的80名干部之一,进而来到深圳民革。

深圳民革组织的发展

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历史大背景下诞生、成长和发展的深圳民革,它也不可避免的要打上这个时代的烙印。看一组数据:

1980年深圳建立经济特区之初,民革党员0人;

1983年,民革党员1人;

1984年12月,成立民革深圳市直属小组,党员12人;

1989年7月,成立民革深圳市第一届委员会,党员72人:

2017年12月,深圳民革党员1288人,平均年龄48岁。

以1989年成立第一届民革市委会时72名党员起算,党员数量年均增长10.8%,伴随特区的高速发展,深圳民革迅速成长为民革地方组织中最年轻、成长最快、最具活力的一支队伍。有两点值得回顾总结。

一是,多党合作事业和民主党派发展的关键还在于共产党的支持和推动,特别是统战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最值得尊敬的是2010年任统战部长的张思平同志。他上任之初看到深圳民主党派的数量不及广州民主党派数量的一半,认为这与深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不相符,不能适应特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此,他提出要超常规发展。为此,他多次带领统战部领导班子到省委统战部、中央统战部拜访,请示、反复沟通协调,硬是让中共中央和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门都同意支持深圳的民主党派加快发展,结果在他任期的五年中民革党员从560人发展到1080人,年均增速14.6%。人数几乎翻了一倍,实现了民革党员人数赶超广州的目标,并且在数量发展的同时,质量也得到提高。目前,深圳市民革党员中博士有73人,高级职称371人,法律人才150多人。取得这样的成就,如果没有统战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帮助,是根本无法做到的,这也应该也是深圳经济特区统战部门思想解放、敢为人先的一个非常生动的例证,是特区创造的诸多奇迹之一。

二是,民主党派长期坚持在一个方面或一个领域参政议政就一定能取得不断深入的成果。深圳民革自成立之日就参与特区的改革开放,为特区改革建言,而最突出的是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切入点提出建议。

1997年,在政协的大会发言 《依法行政,促进深圳二次创业》,指出深圳在没有了特殊政策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自己的特殊立法权,以立法来推动改革、保障改革;

1998年,在市政协的大会发言:《依法治市、严格执法,增创深圳改革与发展新优势》,依然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1999年,提出 《综合执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为解决综合执法具体问题支招;

2000年,提出 《加入WTO深圳应率先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法律机制》,促进市政府率先按照WTO规则清理法规规章,建立起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法律机制;

2001年,向民革中央提交 《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的提案素材,经民革中央修改后作为中央的提案,成为民革推进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首份建议;

2002年,提出 《制定阳光法规,建立透明政府》的提案,促使深圳率先在全国制定 《政务公开管理办法》;

2003年,提出 《抓住机遇,全面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提交 《政府应在遵循WTO规则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建设》提案等。还有如 “建立个人征信法律制度”,制定 《行政许可条例》和 《政府办事程序条例》等立法建议;“撤消深圳经济特区二线关”,“市政府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一大批法律方面的建议。2018年,在市政协大会作 《从法治入手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发言。

1998年提出制定 《行政许可条例》的建议推动国家在2005年出台 《行政许可法》;2001年提出的司法改革建议在十八大后得到全面推进;2003年提出的 “撤销深圳经济特区二线关”建议,在2018年1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批复》中得到落实。还有,深圳2013年推出的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既是深圳民革提出的建议,又是深圳民革党员办理的提案,并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广。

深圳民革20年连续以法治为切入点议政建言不仅推进了深圳的改革和法治建设,也积累了深圳民革自身参政议政的经验,树立了深圳民革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影响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2004年我在民革中央参政议政成果交流会上提出:“在我国多党合作体制下,八个民主党派的传统特点已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弱化,在参政议政活动中,各党派的自身特点已不突出,这种情况不利于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因此,参政议政应有各党派的鲜明特色,发挥各党派的专长。民革在参政议政活动中除了坚持传统特点的同时,应该有意识强化一些新的优势,如法制建设方面的参政议政。如果强化这个优势,集中力量坚持下去,在依法治国方面持续建议,也许可以使民革的参政议政有自己鲜明的特色,从而成为本党区别于其他党派的特点,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同时,集中力量坚持在某一方面参政议政,也容易使议政的内容不断的深化。”这番讲话纯属当时个人认识和想法,没想到5年后,2009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就把民革的发展范围扩大到 “以社会法治为主”,法治也确定为民革最具优势和特色的参政议政重点领域。

历史证明: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推动当代中国发生巨变的最伟大举措。改革开放使当代中国经历了站起来到富起来的转变,也必将引领中国强起来。改革开放也为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进多党合作,也推进了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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