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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时代的贤能政治
——儒家贤能政治传统的现代意义探寻

2018-11-17

社会观察 2018年9期
关键词:道统教化德性

自五四运动以来,由于儒家历史上长期与君主制捆绑在一起,自然与其一道被当作革命与反封建的对象。在现代民主制的普世话语背景下,传统中国政治被等同于君主专制与皇权专制。这在学理上仍存在许多尚未理清且错综复杂的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传统文化的复兴与执政党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儒家贤能政治传统备受关注。多数学者支持有条件的贤能政治,思考如何将儒家选贤与能的传统与现代民主制结合起来,寻求适合现代中国政治的发展道路;另有学者完全反对“贤能政治”的观点,认为其代表人治的2.0版,反对民主,实质上是政治精英主义。

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利弊与贤能的必要性

现代民主政治的优势在于两点。第一,民主与法治的制度结合在一起,有效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代民主政治通过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等制度设计,与法治结合,保证现代国家的权力运作在法律和公众的双重监督下进行。第二,公民自治与有效参与,即林肯所说的“民治”,为现代政治注入鲜活的生命力。无论是卢梭赞美的日内瓦民众在橡树下一起商讨公共事务,还是托克维尔赞叹的新英格兰的乡镇自治精神,都试图克服官僚统治和行政集权的僵化,彰显平等者之间自治的公民精神。总之,理想的现代民主政治必须在法治的制度构架中,通过公民自治与有效参与,实现国家的多中心治理。

从现代西方数百年的民主政治实践及其发展趋势,可以总结出民主政治的弊病。第一,代议制(选举)民主的弊病。贝淡宁批评西方选举民主制,质疑选民普遍理性的假设,批评选民共同体投票仍然代表私心私利的众意,质疑少数派的金钱对选举民主的操纵,批评选举竞争中的个人主义危害社会和谐。第二,大众民主的弊病。当今世界范围内民粹主义的盛行更加暴露了大众民主的内在局限。第三,极端平等的弊端。托克维尔指出,由于过度强调平等,现代民主社会变得越来越平庸化和同质化。民主国家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盛行,公共德性被完全窒息。萨托利指出,近年来西方社会平等的呼声越来越强,越来越强调横向的参与民主,鄙视提倡精英和择优的纵向民主。

在现代西方民主理论中,无论是主张精英民主一派(如萨托利),还是主张参与民主一派(如普特南、王绍光),都忽视了现代民主政治中的最大危机——政治如何才能具有德性?代议制民主的原初意旨非常重视德能兼备的精英,但是,一方面在现代民主日益朝大众民主发展的今天,择优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领导人素质的问题,显然已从选举人的视野中消失,择优最终会屈服于“数量原则”——谁的选票越多,谁就进行统治。另一方面,既然现代民主不看重代表的德性,所选出的代表当然很难具备如柏克所说的精英自觉和责任担当,其战略眼光和决断能力也大大降低。这样的代表和政客只知道讨好民众,又何尝是原初意义上的精英?那么,反对精英民主、批评代议制的参与民主派是否能实现有德性的政治呢?当然不能。他们视平等为最大的德性,把人民广泛参与和人民进行统治当作终极目标。至于人民如何统治,如何选择政治中的领导者,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却被一笔带过,似乎人民与生俱来就具有理性,谁都可以做领导,对重大国家事务进行投票。

只有真正的贤能(而非冒牌的精英),才能赋予民主政治以德性,才能克服现代民主政治中选举民主、大众民主与极端平等的内在弊病。贤能政治并非中国儒家政治所特有,西方古典政治思想与实践多赞同贤能政治。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既无法继承西方古典政治的德性教化传统,也无法听从卢梭、柏克这样的现代思想家所呼吁的德性与精英自觉,又往往陷入“制度决定论”的陷阱而无法自拔。这些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危机必须为当今中国的民主政治所警戒。

儒家贤能政治传统:“德治”与“礼治”的融合

(一)儒家贤能政治的思想基础

儒家政治以尚德尚贤为根本,可以追溯到古老的《尚书》。其首篇《尧典》塑造了中国政治的典范——德位相应的尧舜。“德”绝不仅仅是现代意义上的个人道德,而是包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各方面的出色与卓越。《尚书》中记载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构成了中国儒家政治传统的圣王典范,孔子时期封建贵族已经衰落,中国社会逐渐从封建社会转向平民社会,孔子顺应这一社会变迁趋势,赋予儒家贤能更多修德以取位的色彩,而淡化了原有封建贵族就位以修德的色彩。“讥世卿”、反封建,是孔子作《春秋》的一个重要目的。面对“陪臣执国命”的政治乱象,孔子并没有放弃通过选贤与能实现“德位相应”的崇高理想。然而面对现实政治中德与位更多的不相应,孔子选择遵循道义,“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孟子亦非常重视向君王阐释贤能的重要,“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孟子强调的儒家彰显了儒家君子以德取位,寻求德位相应,而蔑视仅仅追求权位而不修德的小人。即便是强调别尊卑贵贱之礼的荀子,也将礼之不平等的关键因素诉诸个人贤能。

或曰,儒家贤能政治只能为家天下的君主制服务,此论谬矣。人民在儒家政治中的位置非常重要,人民始终与天命在一起,审视君王的一切,君王敬畏天命,就要敬畏人民。儒家政治中关于“天、君、民”之间的权力架构构成了古老的“天道宪法”,其在政治中体现为“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的洪范大法。王道之“王”绝不仅仅是家天下的君主,而是一切统治者都要“敬天保民”。在君主制下,“天道宪法”时隐时现,尤其是在君主权力专制达到巅峰的明清政治中,“天道宪法”被君主僭越。而如今在民主制下,人民主权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合法性可以更好地守护“天道宪法”,统治者只有行仁政王道,以德配天,才能获得天受命与人民的认可。故曰,儒家贤能政治的思想基础与民主制没有矛盾,反而可以用民主制中所没有的“天道宪法”强化人民主权的神圣性,论证贤能治理的正当性与必要性。

(二)儒家贤能政治的基本前提

儒家贤能政治的基本前提是确立培养贤能君子的道统,并承认道统尊于治统。三代以上,道统与治统合一,君与师合一;三代以下,现实中的“德”与“位”的不相应造成道统与治统、君与师的分离。儒家贤能政治建立在道统、学统与治统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学统即为儒家以六艺为根本所构建的古典文教体系。儒家道统对于政治的意义在于两方面。首先,道统尊于治统,道统是历代政治要遵循的宪法,赋予执政者以合法性。道统的基本精神就是上述敬天保民与民为邦本的“天道宪法”。儒家君子以弘道为己任,无论其在朝还是在野,都是道统宪法的守卫者。道统由师儒守护,一方面对掌握治统的执政者予以指引教化,另一方面道统也是对执政者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其次,道统是传统政治实现教化的重要途径。儒家政治的特点是教化政治,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以礼乐的方式教化百姓,移风易俗乃至敦风化俗、化民成俗,此之谓孔子所言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教化政治大大缩小了行政运作的成本,并能长久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教化政治的实现主要依赖那些捍卫道统的贤能君子,没有这些贤能君子对道的践行与坚守,坚信道统高于治统、师儒高于君王,儒家贤能政治就不可能实现。

(三)儒家贤能政治的制度保障

或曰,儒家贤能政治传统是“人治”,而非“法治”,此论谬矣。孔子十分重视政治制度建设,对周礼的继承是在对其损益基础上的传承。孔子赞成的是“仁治”,主张仁与礼的统一,即“德治”与“礼治”的统一,而非现代人所认为的不依靠法律制度的“人治”。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善”强调的是君子注重修身反求诸己的“贤”,“法”强调的是君子依法而治人的“能”,两者如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强调“礼治”的制度建设的荀子也不能仅仅归为法治论者,荀子同样主张君子以身作则,上行下效。由是观之,儒家贤能政治的传统是德主刑辅、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的“仁治”,而非忽视制度法律的“人治”。

或曰,儒家贤能政治就是“亲亲、尊尊”的“人治”,“亲亲”则容易造成任人唯亲,“尊尊”则容易造成地位不平等,由此,儒家政治摆脱不了基于血缘宗族的宗法纽带,也摆脱不掉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所谓贤能政治只能是打着“选贤”的旗号,实际用人的潜规则是“亲亲尊尊”。此种看法首先误解了儒家的“亲亲尊尊”。“亲亲”是人情仁爱之发端,“尊尊”最重要的含义是“尊贤”,是“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的尚贤。因此,儒家的贤能在政治参与中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它超越了血缘、宗族与地域之私,而代表天下公正之道,这正是民心民意的最高诉求。儒家贤能政治并非空谈德性,只追求德性完善,而是在现实政治运作中有诸多制度促进其实现和对此予以保障。从汉代察举到后世的科举表明,尽管中国选拔贤能的制度随着历史情境的变化而做出调整,但都致力于选拔出经世致用、德才兼备的君子。由此可见,在中国政治中,再好的制度,都依赖君子贤能去实行和维护。

儒家贤能政治传统的现代意义

(一)儒家道统与当今中国民主政治的德性教化

深入考察当今中国的民主政治,我们会发现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各种弊病在当今中国有不同程度的呈现。其中的最大危机同样是德性的危机,而仅仅依靠维权普法这些现代自由民主的民权教育,远远解决不了德性的危机。儒家贤能政治的道统培育可以通过教化民众德性,弥补当今中国民权教育的不足。首先,道统中的天道宪法与民本信仰可以用来丰富人民主权的内涵,突出民本的德性色彩,强调德位相应与以德配天。民主时代的人民同样需要接受道统的教育,通过培养贤能的君子,使其成为民主政治中具有高度伦理自觉的责任担当者。如此才能克服民主时代的平庸与同质化,克服大众民主与极端平等的弊端。其次,道统的培育并非一蹴而就,必须以振兴学术和重视文教为基础。学术文教是培育道统的根本,更是提升政治的根本。学术的目的是立教,中国传统学术从不诉诸空言,必求安身立命,立身行道,进一步再求有利于他人和社会。因此,汲取儒家教化精神,建立适应现代中国的学术文教体系,培养有德性的政治担当者,是儒家道统在当今中国民主政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

从历史上看,儒家一直是教化政治的主要承担者,也正是因此,儒家才拥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儒家道统的重建必须深入社会,继续承担社会治理与教化的功能。第一,从社会治理来看,西方政治科学的思路往往是将国家与社会对立,将社会预设为与国家权力抗争的一方。儒家的思路根本摒弃国家-社会的二元对立,突出治理中的德性教化。过去信仰儒家的君子和乡绅在社会和谐与稳定中发挥榜样和仲裁者的作用,有效缓解了国家权力与社会的对峙,维护以礼俗乡约为基础的乡村自治。如今儒家仍然可以发挥这种功能,培育乡村和社区的“乡贤”,以礼法来调节矛盾,构建振兴道德、寓教于乐的乡村(社区)文化。这个过程可以与政府合作,政府也可以仿照汉代的方式对基层社会的贤人通过察举等制度向上推荐,以此来克服按照西方模式构建的权利为本、选举投票的基层民主自治的缺陷。第二,从社会教化来看,市场主导的商业模式只会使社会一切向金钱看齐,社会急需具有神圣性、追求德性的教化力量。过去“礼失求诸野”,孔子杏坛讲学培养贤士,儒生在民间设立书院讲学传道,形成“学在民间,道在山林”的书院传统。当今儒生仍然可以继承书院传统,以传承儒家道统、振兴学术文教为使命,使书院面向社会大众,与生活结合阐释经典,教化民众仁义礼智信的德性。近年来我们看到社会上国学的复兴很大程度上依靠民间书院的努力,作为儒家文化信仰者的儒生在使儒学融入现代人的生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儒家治统与当今中国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

儒家贤能政治的传统主张道统尊于治统,道统引导教化治统,道统监督限制治统,这些基本精神对于完善当今中国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仍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当今中国民主政治要建立法治国家,而法治的内涵亟需中华文明的政治理念来丰富扩展。中国法治应当基于对传统中国治国理政经验的总结,以中华文明的政教精神为基础。例如,现代西方宪政的精神主要是消极意义上的限制与约束权力,这当然十分重要。但根据儒家贤能政治传统,道统还能够起到积极的引导教化治统的作用。因此,当今中国欲树立宪法信仰,应该将儒家政治天道宪法与民本信仰的精神融入宪法的理念,将承载中华政治文明精华的仁政精神融入宪法的理念,将儒家政治“仁义礼智信”的君子德性融入民主政治的公民美德。依宪治国更意味着当今民主政治的治统要接续中华文明的道统,并使其发扬光大,这正是“监于先王成宪”精神的体现。

其次,只要遵循道统的精神,治统的具体制度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以实际应用的效果为根本。例如,只要坚持民主政治必须要推举贤能,完全可以采用各种选贤的形式。历史上儒家政治采用察举荐举制和科举考试制,今天则可以采用选举代表制和考试选拔制并用,只是要确保贤能的标准和选贤过程的公平。又如,反腐败是当今政治治理面临的严峻问题,整顿吏治,强化监察制度尤为必要。历史上儒家政治采用的巡视制度,今天为中纪委所用而效果显著。历史上儒家政治采用的监察制度,今天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历史上儒术对改善汉代吏治意义深远,本儒术、厉治化、修教令的“循吏”制度对当今官员的启示在于,勤政爱民不仅要发展经济,还要注重民生,教化民众,敦风化俗。历史上儒家与擅长制度建设的法家合作,形成援儒入法,礼法共治,今天儒家完全可以与擅长制度建设的民主法治合作,将儒家礼治的有益精神注入现代法治,形成民主政治下的礼法共治。

当然,民主政治的最大优点是民众的广泛参与和制度的严格限权,这是历史上的儒家贤能政治所不具备的。唯其广泛参与,诸如反腐败这样的治理难题,不再仅仅依靠国家制度与法规来应对,还可以依靠社会反腐与全民反腐;诸如基层治理,不再仅仅依靠行政权力来统治,还可以依靠民众自治与社会共治。唯有严格的制度限权,才能在根本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然而,儒家贤能政治传统与民主政治的这些优点并不对立矛盾。相反,如果能将儒家贤能政治的精神发扬光大,使其以适宜的方式融入当今中国的民主政治,必然能够克服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民主、大众民主和极端平等的弊病,为民主政治注入德性的精神。如此,中国或将能走出一条“德性民主”的道路,既发扬传承中华文明数千年仁政的道统,又为解决当今世界民主政治的难题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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