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解构视域下的“词为艳科”解读

2018-11-14于锦江

长江丛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建构概念

于锦江

如果我们把“词为艳科”视为一种规定式的陈述,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其理解为对“词”这一概念的范围限制。即,词之所“是”是“艳科的”。现代学者们往往默认了其作为关于“词论”中的重要一例,各种“再评价”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不断衍生。在这种语境之下,我们认为,“词为艳科”形成了某种福柯意义上的“话语”。这种“话语”的形成明显地具有历史性,当我们对它的形成进行“考古”,做词源上的考据时,我们既无法在文献中找到其存在的依据,也无从得知究竟在何时这种“论调”具象化为一种概念。一如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所言:“当有人向它提问时,它便会失去自明性,本身不能自我表白,它只能建立在话语复杂的范围基础上。”

让我们先重新审视“词”的历史。一般认为“词”作为一种文体兴起于唐代,其诞生之初就与市井文化具有密切的关系。最初,词的创作是为了配合歌唱的需要,而歌唱者往往是宴会助兴的歌女或坊间的艺妓。这样,从词在发端时期的应用状况来看,词普遍地具有一种旨在表现男性眼光的世俗的目的性的文类。我们可以看见,“词为艳科”观念的雏形已经表现了出来。刚刚开始,这种表现在于根据“词”表现出来用途而做出的一种描述。我们发现,这种“描述”后来慢慢被词论家们构建为一种“概念”,这个过程是历史性的,但最终它达成了任务——让“词为艳科”成为一种具有规定性的概念。

如果我们继续观测“词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上述概念的构建过程与被我们称之为“变”的词类有关。……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建构概念
《神圣叙事与日常生活的建构》
Birdie Cup Coffee丰盛里概念店
消解、建构以及新的可能——阿来文学创作论
情境—建构—深化—反思
残酷青春中的自我建构和救赎
幾樣概念店
论间接正犯概念之消解
紧抓十进制 建构数的认知体系——以《亿以内数的认识》例谈
概念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