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的伦理批评的几点思考
2018-11-13◎章辉
长江文艺评论 2018年4期
◎章 辉
一
人们常常认为欣赏文学作品会促进读者的道德水平,使人在道德上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但是经验观察反对这种想当然的观点。设想阅读文学能够在道德上对人们有所提升和改进,那么,说阅读文学在道德上导致人的堕落也是可能的。如果有人阅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获知种族主义的可怕和宽容的可贵,那么他也可以从T.S.艾略特作品那里知晓犹太人对他人的不可救药的掠夺从而学习之。如鲁迅说的,不同的人从《红楼梦》中看到的东西不一样,在内容宏富、结构复杂的文学作品中,到底人们从中看到了什么东西,是难以明确的。
如果文学能够影响读者的道德,不论是好还是坏,这是如何发生的呢?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呈现了生活和行为,告诉我们人们在以某种方式行为的时候,会有某种结果,这是行为者必须负责的。悲剧创作揭示了这些行为潜在的道德意义,这可能是观众没有意识到的。相比而言,普通的日常生活或非戏剧性的历史叙述难以做到这些。但是即便文学能够通过展示人类生活的道德维度而激发读者的想象,读者如何行为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比如弗吉尼亚·伍尔夫说:“为什么很容易谋杀另外一个人的原因必定是,这个人的想象是如此迟钝以至于不能明白他(被谋杀者)的生命对于他意味着什么。”这种解释对于谋杀者的动机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伍尔夫没有意识到,恰好是这个人想象另外一个人失去生命的后果的能力导致了他想去谋杀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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