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文学的地域身份辨识
2018-11-13农为平
当代作家评论 2018年4期
关键词:文化
农为平
在当代,我国学界对地域与文学关系的关注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随着西部文学、东北文学、江南文学、湘楚文学、三晋文学、东南文学、陕西文学等众多地域文学命名的成立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取得,极大地扩展了当代文学的研究视域,显示了中国文学内在的丰富多样性,也深入探析了地域文化对文学巨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西南”作为一个历史上较为稳定、明确的地域指称,有着自身鲜明的地域特色,但是由于其远离中原的偏僻地理位置,迥异于主流文化的少数民族异质文化形态,以及政治经济的长期滞后等因素,却迟迟未能获得研究界的更多关注和重视,在其身份认定及形态描述上仍处于亟待深度“开发”的状态。
事实上,在上世纪80、90年代出现的西部文学热潮中,西南文学曾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和研究。当时研究者们对“西部”的范围指向存在明显分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西部仅指传统的西北地区,具体包括“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甘肃两省为主体的游牧文明覆盖区。”而持广义论者则认为西部应涵盖西北和西南,范围涉及“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然而,在后者的研究中,普遍存在着以偏概全、重西北而轻西南的鲜明倾向。如在陈国恩的《当代中国西部小说的地域文化内涵》、吴矛的《地域文化视阀下的西部文学两种叙事模式》等文中,不论是描绘西部文学风貌、特征,还是具体作家作品列举,都呈现一边倒的“西北文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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