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法典中环境权的规范构造
——以宪法、民法以及环境法的协同为视角

2018-11-13张震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环境

张 震

自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工业化的加剧,环境问题变得日益突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被列为“世界第三大问题”。在法律上因应环境问题,不仅是公法的课题,作为典型私法的民法典似乎也难以回避。

一、我国《民法总则》中绿色原则的规范内涵

(一)我国民法原则中环境条款的规范表达

学术界普遍认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所谓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民法始终,体现民法的基本价值,集中反映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针,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基本原则。学者在对民法进行解释、研究时,应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出发点,无论何种学说,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就不是妥当的学说。甚至王泽鉴教授认为,民法的目的即在于实践若干基本原则,亦即民法基本目的或基本价值,此等原则或价值,乃历史经验的沉淀,社会现实的反映,未来发展的指标。因此通过民法基本原则可以判断某项制度或权利在民法中的重要性及可行性。

尽管具体表述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平等、合同自由、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权利滥用之禁止是我国民法上普遍确认的基本原则。在上述原则中,平等、合同自由及公平更多体现了近代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公序良俗以及权利滥用之禁止普遍认为是对近代民法制度的某种修正,被认为是现代民法重要的基本原则。

而在上述原则之外,2017年3月颁布的《民法总则》又增加了一项原则。……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环境
长期锻炼创造体内抑癌环境
一种用于自主学习的虚拟仿真环境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不能改变环境,那就改变心境
环境与保护
环境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高等院校环境类公选课的实践和探讨
掌握“三个三” 兜底环境信访百分百
我国环境会计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