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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乘《七发》“犓牛”释义

2018-11-10丁汀

文教资料 2018年19期

丁汀

摘 要: 枚乘《七发》“犓牛之腴,菜以笋蒲”一句,清人胡绍煐《文选笺证》以“犓、雏”二字音近义通,将“犓牛”声训为“牛之少者”。通过分析从“刍”得声及包含“刍”这一构件的其他33个汉字,发现“刍”与“少弱、幼小”这一义素关联不大。胡氏对“犓牛”一词的解释应属于随文释义,依循旧注“刍养之牛曰犓牛”,可避免讹误。

关键词: 犓牛 刍 《七发》 《文选笺证》 随文释义

枚乘是西汉著名辞赋家,《汉书·艺文志》载枚乘文赋九篇,尤以《七发》、《梁王菟园赋》、《忘忧馆柳赋》为人称道。其代表作《七发》标志着汉赋体制的正式确立,在赋的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此后以七段成篇、主客问答形式的赋,成为一种专门文体——“七体”。各朝作家时有摹拟①,在《昭明文选》中与“赋、诗、骚、诏、册、令”等文体并列。

《七发》收录于《文选·卷第三十四·七上》,开篇假设楚太子因纵欲过度、享乐无时而病,吴客分别描述音乐、饮食、乘车、游宴、田猎、观涛等六事的乐趣,一步步诱导太子改变生活方式,劝诫贵族子弟不要过分耽溺于安逸享乐。

关于饮食部分的起首一句“犓牛之腴,菜以笋蒲;肥狗之和,冒以山肤”。李善注引《说文解字》:“犓,以刍莝养国牛也。《国语》曰:‘犓豢几何。”通行的《说文》版本为:“以刍茎养牛也。从牛、刍,刍亦声。《春秋国语》曰:‘犓豢几何。”许慎、李善均以“犓”为动词,用草料饲养牛。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犓”字:“韦注《国语》曰:‘草食曰刍,谷食曰豢。”段注“豢”字:“《乐记》注曰:‘以谷食犬豕曰豢。《月令》注曰:‘养牛羊曰刍,犬豕曰豢。”且不论“刍”“豢”二字是否分别使用草料或谷物饲养、饲养对象是否存在牛羊与犬豕的区别,二者在“饲养、喂养”这一动作意义上是一致的。《说文》征引《国语》之例,“犓豢”二字连言,“犓”作为动词应是确切无疑。《墨子·法仪》另有佐证:“此以莫不犓羊牛、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

然而,考之于《七发》原文“犓牛之腴,菜以笋蒲;肥狗之和,冒以山肤”,“犓牛”与“肥狗”对文,“犓、肥”应均为修饰性定语成分;将“犓”理解为动词,释为用草料喂牛,似乎于义未安。清人胡绍煐著有《文选笺证》三十二卷,卷十五“犓牛之腴”一条:“善曰:‘《说文》曰,犓,以刍莝养国牛也。按,犓,少牛也。牛之少者谓之犓,犹鸟之少者谓之雏。”《汉语大词典》亦收录“犓牛”一词,释为“小牛”,给出的文献参证正是胡绍煐的《文选笺证》。如今对于枚乘《七发》“犓”字的通行释义,往往袭此。

《汉语大词典》收录的历史词汇,往往倾向于征引最早的文献出处。清人胡绍煐的新说迥异于前,且广为流布,所以就有详加推究的必要。“牛之少者谓之犓,犹鸟之少者谓之雏”,胡氏将“犓”“雏”类比,二者声旁相同——“刍(芻)”,“雏”有“少弱”之意,因此就推定“犓”也有类似的意义。其理论依据,即流行于清代小学家“因声求义,音近义通”之说②。

章太炎《文始》“刍”字下注曰:“刍又孳乳为犓,以刍茎养牛”,判断“犓”为“刍”的孳乳字。《说文》:“(犓)从牛、刍,刍亦声”,认为“犓”字亦从“刍”得声,属于会意兼形声字。《说文》:“雏,鸡子也。从隹,刍声。”段注:“鸡子,鸡之小者也……按,雏引申为凡鸟子细小之称。”既然“犓”“雏”二字都从“刍”得声,就有必要审视“刍”字的本义及其他从“刍”得声的字,是否同样存在“少弱”“幼小”等义素。

《说文》:“刍,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刍”甲骨文字形为 、 、 ,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第一册注引罗振玉曰:“从又,持断草,是刍也。”王国维:“从又,持草,疑即刍荛之刍。”甲骨文字形像以手拔草,小篆演化为 ,故许慎言其“象包束草之形”。“刍”字本义为动词“刈草”;继而指称动作的对象,即收割的草料,如《诗·小雅·白驹》:“生刍一束,其人如玉”;动作的施事——打草之人,进而也被称为“刍”,如《诗·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③;用收割的草料饲喂牲畜,这一行为亦称“刍”,如《周礼·地官·充人》:“(牲牷)系于牢,刍之三月”;用草料饲养的对象——牛羊牲畜,也是“刍”,如《孟子·告子上》:“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庄子·齐物论》:“民食刍豢,麋鹿食荐。”④

分析了“刍”的引申路径之后,就可以总结出该字的几个义项:一是以手拔草的手部动作;二是作为植物的草料;三是卑身劳作的劳动者;四是饲喂养育的行为;五是以草料为食的牲畜。除却“饲喂养育”这一义项,其他义项似乎都跟“少弱、幼小”无甚关联。

“刍”字古音属初纽侯部。《说文解字》所收录的从“刍”得声的字,总计十字,除“犓、雏”之外,另有“趋、齺、 、邹、驺、 、媰、绉”等八个字。

“趋,走也”,《释名》:“疾行曰趋”。“齺,齿搚也。一曰齰也,一曰马口中糜也。”段注:“齿折也。……马口中橜也”,即木制的马嚼子。“ 也”,段注释以“火干物也……或作 ”,即烹饪之法。“邹,鲁县”,地名。“驺,廏御也”,段注:“掌疾、养马故曰驺……其字从刍、马,正谓养马也。”《说文》以为的异体字,段注以“须声、刍声同在四部”,音近而有此变。“媰,妇人妊身也”,章太炎《訄书·族制》:“又常迫妊娠,至不能事事,是以《梓材》怜之,曰媰妇也、鳏寡也,妪之必厚。”“绉,絺之细也”,段注:“絺之靡者为绉。按,靡谓纹细貌,如水纹之靡靡也。”即面料细密的织物。

《說文》凡言“刍声”、“刍亦声”的,除却“雏”字,竟无一字与“少弱、幼小”之义直接相关。晚于《说文》的其他字书,收录了许多从“刍”得声的后起字,诸如“鶵、蒭、 、篘、搊、、诌、 、 、 、皱、、 、 ”等十四个字。

《集韵·虞韵》:“雏或作鶵。”周伯琦《六书正伪》:“刍俗作蒭。”《广雅》卷十:“稻穰谓之秆,稷穰谓之 ”,稷为谷物,穰为谷物的茎秆。《广韵》:“篘,酒篘”,即酒笼,漉取酒也⑤。“蒭、 、篘”均本之于“刍”的植物义。《广韵》:“搊,手搊。”即手部之动作,《通典·丝五》:“旧弹琵琶,皆用木拨弹之,大唐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搊琵琶者是也。”《集韵·巧韵》:“,心迫也。”《金瓶梅》第五十一回:“(李桂姐)头里一来时,把眉头忔着,焦的茶儿也吃不下去。这回说也有,笑也有。”⑥《玉篇·言部》:“诌,弄人言”,《集韵·巧韵》:“诌,弄言。”《集韵·虞韵》:“ 叱声。”《集韵·有韵》:“ 众声。”《集韵·尤韵》:“ 革文蹙也,或作皱。”焦竑《俗用杂字》:“任身佣作曰”,“”应为以割草为役的“刍”的孳乳字;《广韵》另有一说:“,妊身人也。”以“”为“媰”之异体。亦为异体字,《集韵·遇韵》:“媰,妇人妊身也。或从子。”《广韵》:“ 兽足也。”

包括异体字在内的这十四个后起之字,没有一个跟“少弱、幼小”这一意义密切关联。即除“犓、雏”二字之外,以“刍”作为构件的其他三十三个汉字(包括“刍”字本身),均与“少弱、幼小”之义联系不大。胡氏注“犓”:“牛之少者谓之犓,犹鸟之少者谓之雏”,但这种声训的系联方式无法扩展,无法推及其他从“刍”之字。譬如“齺”并非“齿之小者”,“驺”非“马之少者”,“媰”非“女之幼者”,非“苗之纤者”,非“声之缥缈”,凡此种种。而且胡绍煐对“犓”字的新解还缺乏其他注家、其他文献用例的佐证,仅此一家之言。由此观之,训“犓”为“牛之少者”这一注解应属于随文释义。但此说影响颇广,各种通俗注本纷纷采用,甚至《汉语大词典》对“犓牛”一词的注解,唯独采纳了胡氏的说法,注为“小牛”二字。

《淮南子·诠言训》:“心有忧者,筐床衽席弗能安也,菰饭犓牛弗能甘也,琴瑟鸣竽弗能乐也。患解忧除,然后食甘寝宁,居安游乐。”该用例与枚乘《七发》篇相仿。《淮南子》各注家并未对“犓牛”一词作出新解。宋代任广《书叙指南》卷八:“刍养之牛曰犓牛。”综合本文的梳理,依循旧注,将“犓牛”释为“刍养之牛”比较可靠。

注释:

①曹植《七启》小序:“昔枚乘作《七发》,傅毅作《七激》,张衡作《七辩》,崔骃作《七依》,辞各美丽。余有慕之焉,遂作《七启》。”

②利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解释字义,推求字义来源,说明命名原由的训诂方法,称之为声训或音训。此说由来已久,汉代刘熙《释名》就是声训专书。宋代王圣美有“右文说”,他认为形声字声符有表意功能,主张从声符入手探求字义,加之形声字的声符多在字的右边,故得名。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③询于刍荛,向割草砍柴之人询问请教,可谓虚怀若谷、不耻下问。后来谦称自己的言论,如刍荛之见、刍荛之言、刍言、刍议,均由此得义。

④甲骨文中就有多处将“刍”作为“牲畜”解的用例。于省吾认为“刍与畜为幽、侯通谐。故借用……甲骨文有畜字,但是不作牲畜用,以畜为牲畜也是后起字”。

⑤古人酿酒多采用发酵法做压榨酒,酒糟、酒液混在一起,待饮时须過滤除去其他杂物。早先用茅草,后来用网眼筛子垫布过滤。《左传·僖公四年》:“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白居易《问刘十九》:“绿蚁新醅酒”。新酿酒未滤清之时,酒面浮起酒渣,色微绿,细如蚁,称为“绿蚁”。

⑥揪心一词,也是用手部动作施之于心理。吾乡形容人难过心焦,常言心内如被猫抓一般。

参考文献:

[1]萧统.昭明文选(清乾嘉胡克家刻本)[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胡绍煐.文选笺证[M].合肥:黄山书社,2007.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经韵楼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K].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5.

[5]章太炎.章太炎全集(第一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6]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7]任广.书叙指南(四库全书文渊阁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8]郭万青.《说文》“犓”字条疏义[A].中国训诂学研究会2010年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C].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