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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调查

2018-11-07尚志强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25期
关键词:现状调查安全管理幼儿园

【摘要】文章以幼儿园园长作为调查对象,调查了黑龙江省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现状。并从建立家园共育信息平台、加强幼儿教师法律意识、健全幼儿园安全法律法规、设置专业调节机构、投保幼儿园安全险等方面给出建议,以期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实效性。

【关键词】幼儿园 安全管理 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25-0006-02

导语

安全管理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师幼人身、财产安全的根本保障。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但由于幼儿园的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理解的不正确或者与家长沟通不畅,教师法律意识淡薄,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多种原因,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实施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因此,从幼儿园管理者的视角去研究幼儿园安全管理意义重大。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在这次调查中,共回收问卷56份。调查对象是工作在黑龙江省各地市教学一线且工作经验丰富的园长,其中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园长占比为58.9%。通过调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存在严重的不信任

在幼儿园与家长出现矛盾时,80.36%的园长认为最难沟通的对象是家长。尤其是涉及到“虐童”等敏感事件时与家长沟通不畅成为了幼儿园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孩子在家庭中被过分宠爱,隔代家长的教养方式不当使幼儿从小就娇生惯养,一旦发生轻微的身体接触,家长们就据理力争,向幼儿园讨说法;二是法治社会里家长的维权意识强烈,保护孩子的权利不受侵犯是所有家长的底线;最重要的一方面原因还是信任缺失,家长对幼师的师德师风、学历、从师资格、责任心、自身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都持怀疑态度。

2.幼儿园日常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幼儿园在与家长的斡旋中处于弱势

当家长与幼儿园发生矛盾时,有87.5%的园长会采取与家长合理沟通,协商解决的处理方式,解决不成功时,会有7.14%的园长做出让步,而坚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园长仅占5.36%。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园长为保证幼儿在园的正常活动不受影响而不得不让步之外,没有健全的法律去规范双方的行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有75%的幼儿园都已经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所有的园所都是只在与外界发生纠纷时才邀请法律顾问出面,没有园所有常驻的法律顾问。对于突发状况经常发生的幼儿园来说,园所的老师在无法第一时间得到法律顾问的帮助情况下,只能先用自己的方式处理,这样就可能存在得当或者失当的行为。成为家长质疑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

3.現有幼儿园管理政策法规条文较为宽泛,在幼儿园日常应用时无法起到实际作用

有高达80.36%园长熟知关于幼儿园的政策法规,然而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只有23.21%的园长认为现有的政策法规能够帮助本园提供很大的帮助。这种现象说明我省要尽快出台更加明确、细致,更富实效的政策法规,这样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幼儿家长在面对纠纷时都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对策与建议

1.扩宽幼儿园与家长沟通渠道,提升双方信任度

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不信任,主要是双方沟通不顺畅导致的。幼儿园园长与教师每天忙于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缺少与家长的及时沟通。家长工作繁忙,也不能用更多的时间与教师交流,这导致了双方发生纠纷时的互相不信任。所以,建议幼儿园除每学期初与期末的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外,建议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与家长及时沟通。例如,建立家园共育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现状,当幼儿发生意外时,教师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告知计划处理方式,征得家长同意。

2.加强幼儿教师法律培训,提高幼儿教师法律意识

幼儿园安全管理中,幼儿教师法律意识淡薄,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是造成幼儿园与家长沟通处于弱势的重要方面。当前由于幼教事业的高速发展,幼儿园需要大量的教师来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有很多幼儿园在教师入口处把关不严,让很多缺乏师德精神和法律意识的人员进入幼儿教师队伍,为幼儿园安全管理埋下祸根。所以,建议幼儿园除了严把幼儿教师入口关外,更应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

3.设置专业调节机构,维护双方权益

除了出台有关幼儿园民事纠纷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外,建议设有专业协调机构。协调机构既能够发挥对家长承担安全义务的普及和宣传作用,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对教师提供法律保护,保障涉事双方能够有法可依。

4.投保幼儿园安全险,降低幼儿园风险损失

投保幼儿园安全险可以在幼儿发生安全事故后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园与幼儿家庭的经济财产不受损失,降低双方因为经济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让双方在较为平和的环境中解决问题。

结语

幼儿园安全管理是对幼儿园管理者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考验。降低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率的措施应从规章制度、安全投入、教师安全素质以及家园互信四个方面实施,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幼儿身心安全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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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宣.国外幼儿园安全教育评述[J].山东教育,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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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战民,冯兴运,曹文全.幼儿园安全问题综述[J].文教资料.2012(7):159-161.

作者简介:

尚志强(1984.10.02-),男,汉族,黑龙江省肇东市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干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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