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成立后生效前法律责任的性质
2018-11-07邓月
卷宗 2018年26期
邓月
摘 要:我国的《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合同成立之后,如果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那么对于合同中涉及的人员就有了法律效力。《合同法》中又有这样的一项规定,就是合同在成立时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应该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合同法》还规定了当合同附有生效条件或者期限的时候,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说明期限生效。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不一样的,这就为我国合同的相关法律提出了一定的难题。这些情况在工程领域也普遍有所反映。本文主要阐述了合同成立后生效前法律责任的性质。
关键词:合同法;成立后;生效前;法责任
合同的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是不一样的,在我国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合同在成立后生效前的法律规定是不够完善的,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由其在工程领域相关现象更为突出。本文对于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的讨论,有助于合理划分法律责任的性质,使得权利义务双方权责分配更为完善。
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是合同中的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共识,商议出共同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法律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参与,完全属于个人自愿。由于合同的成立不涉及到法律以及其它的外界因素,所以人们通常认为合同通常成立的要件只有一个,就是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达成共识。合同的依法成立就会涉及到合同的效力制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