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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公共品生产供给的类型及其规制

2018-11-02盛德荣

理论导刊 2018年10期

摘 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文化公共品生产获得成功的必然要求,也是它的基本哲学问题。文化公共品生产具有两种基本的目的性: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文化公共品生产要遵循当今市场的规律,这是资本逻辑为主导的物质运动规律;以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文化公共品生产要遵循社会文化发展的规律,这是理性逻辑为主导的思维进化规律。以“经济-社会”综合效用为目标的文化公共品生产,则应当遵循上述二者的融合与平衡。在信息社会,还应该遵循信息传播方式变革的规律。文化公共品生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文化公共品生产;合规律性;合目的性;文化自觉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0-0068-06

文化公共品生产是指具有公共品生产资质的组织机构,围绕特定目的,遵循文化公共品生产规律,对生产主体、文化主题、生产渠道、流通和消费市场等信息进行调查研究,做出文化公共品生产决策、设计和实施相应方案,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创造性活动。文化公共品生产策划的目的是为文化公共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科学的谋划,是在公共品生产机构主体意识的指引下施行的理性决策和预测。文化公共品生产主体的属性不同,其策划活动的目的就不同,与此相应,它所应遵循的规律也就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无论文化公共品生产机构的属性如何,成功的文化公共品生产一定体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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