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语境下刑事错案防范探析
2018-11-02陈敏王露广文革
理论导刊 2018年10期
陈敏 王露 广文革
摘 要:刑事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至关重要的一环,但我国现行的侦查活动存在种种漏洞,不仅影响着其作用的发挥,而且是生成刑事错案的重要根源。针对侦查阶段错案生成的证据学原因,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背景下,有必要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语境中对侦查机关的错案防范加以完善。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刑事侦查;错案预防
中图分类号:D926.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0-0103-04
一、引言
近些年,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围绕错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错案的认定标准可区分不同的语境来研究,生活语境中的“错案”应遵循普通人的思维逻辑,以刑事案件所认定的事实是否符合客观真实为准;司法语境下,“错案”的判断标准主要有存在不当行为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以及定罪量刑事实不符合案件事实真相两种。随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强化和疑罪从无原则的进一步贯彻,后者主要包括无罪被作有罪处理和有罪被作无罪处理两种情形。从审判中心主义视角看,错案主要有错判(Misjudged)和错放(wrong acquittal)两种形式。其中,前者同时可能放纵了真实的罪犯是典型的错案,学术界一致认为一个错判中有两个错案,这是错案研究的“短板”,有效防治错案,应当积极解决这一“短板”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语境下的“错案”预防就是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错案预防方面的功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通过大量的司法判例逐步形成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原则经历了一律强制排除到原则加例外排除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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