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作评议不断发展和完善
2018-11-02印丽琳
人大研究 2018年10期
印丽琳
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组织代表评议,是地方人大探索的一种监督形式,从二十世纪90年代起,江苏省海安市人大常委会连年开展,从未间断,迄今已评议26个(次)部门和单位,成为人大年度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取得了明显成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总结提高,于2001年出台、2007年修正了关于评议工作的办法。2015年,中央有关文件提出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江苏省委有关文件特别提出要健全工作评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务实推进,2017年评议工作写入新修订的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机制更趋完善,成效更加凸显。
一、做法及特點分析
总结分析历年来海安市人大评议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人大代表参评全覆盖,评议成为闭会期间代表参与度最广的监督活动
从尝试开展工作评议以来,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即把“评”的主动权和“议”的话语权都交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初始探索阶段是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每次选择参加评议的市人大代表不少于50人。从2001年起,明确评议的主体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时邀请驻海安的全国、省、南通市人大代表参加,实现五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全覆盖。
整个评议工作中,市、镇人大代表参加活动较多,必选和自选动作要求高。一是参加所在镇人大的评议动员会及视察活动,听取被评部门工作汇报、相关法律法规辅导讲座。二是走访选民群众了解情况,收集存在问题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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