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人大虚化问题的“镇坪方案”
2018-11-02乔颍田必耀
人大研究 2018年10期
乔颍 田必耀
陕西省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是近年来走在全国前列的人大工作制度机制创新亮点。走进新时代,审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内涵、新定位、新使命,需要考虑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构建和实施中的现实困惑,从而不断优化绩效标准的实施环境,自觉有效地运用考核成果,增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一、制度价值
中央有关文件指出,有的地方人大会议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地方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充分不到位,存在“虚化”现象。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由于重视不够,乡镇人大被边缘化,会期缩水,职权虚置,程序空转,人大工作在乡镇出现“短路”现象。面对这些现实问题,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为系统性、整体性解决基层人大工作“虚化”问题提供了“一揽子方案”,至少有如下的制度价值。
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的有益尝试。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包含了对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履职,以及人大代表履职和述职的绩效标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方向,体现了宪法、法律和政策对人大行权履职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中共镇坪县委加强对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明确了党委发挥核心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有具体标准和要求,体现了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遵循了坚持和加强党全面领导,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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