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情况与思考
2018-11-02曲頔
人大研究 2018年10期
曲頔



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民生领域地方立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卫生与健康是民生领域的重要方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是促进健康的重要措施,老百姓感受比较直接、具体和真切,因而也是加强民生领域地方立法的重点方向。
一、总体情况
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这一公约是第一个关于控烟问题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公约,旨在向各缔约方提供一个控制烟草使用和烟草烟雾接触措施的框架,减少由此带来的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方面的破坏性影响。2003年5月21日,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该公约并供开放签署。2003年11月10日,我国签署了该公约;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该公约;2006年1月9日起,该公约在我国生效。目前,公约有181个缔约方,覆盖了世界90%以上的人口,是联合国历史上最广为接受的条约之一。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烟草需求,减少烟草供应,防止和减少烟草消费、尼古丁成瘾和接触烟草烟雾。公约第八条提出,各缔约方应采取立法、行政等措施,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从国家层面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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