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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第三方评价

2018-11-02陈鸿王春玲范厚旭杨溪邱宏瀛简兴

安徽农学通报 2018年14期
关键词:园林养护园林绿化

陈鸿 王春玲 范厚旭 杨溪 邱宏瀛 简兴

摘 要:该文总结了园林绿化第三方评估的思路、方法,以宿州市为例,探讨了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中的成果和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以期为新时期中小城市绿化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园林绿化;第三方评价;城镇绿化提升;园林养护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14- 0058-04

1 项目背景

为有效落实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任务,巩固城市创建成果,推动辖区各县城(园区)的园林绿化工作,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促进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和宿州市有关文件要求,宿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牵头制定了《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第三方评价考核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第三方评价的目的、依据、原则、方式,对象、内容等,并形成了考核细则。

根据宿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授权,安徽科技学院于2018年1月24日至2月8日对2017年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价。

2 园林绿化第三方评价概述

评价(Evaluation),即评估、估量、测算,是指对有关政策进行评估和论证,以决定是否采纳或检验其执行效果。美国学者格兰伦德(N.E.Gronland)给出了1个公式定义:评价=量(或质)的记述+价值判断。

“第三方评价”是与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价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1]。多数情况下“第三方”是由非政府组织(NGO),即一些独立于政府及其部门之外的专业的评估机构或研究机构充当,原因在于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较强。第三方评价具有“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公正性”的特点[2]。

本次园林绿化第三方评价,主要针对宿州市辖区内“4县4区”8个责任主体的园林绿化工作绩效开展。

2.1 评价目的

2.1.1 推进当地生态文明 通过第三方评价,扎实推进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加快城镇绿化建设步伐,促进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全面提高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安全、健康、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2.1.2 促进当地园林发展 通过对各县区(园区)的评价,促进责任单位主动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当年的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确保在省厅对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考核时不缺项、不丢分。评价标准的明确,有利于各县区根据考核要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园林工作,提升工作成效。同时采用第三方评价有利于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性。

2.1.3 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评价,敦促宿州市各县区、园区建立良好的园林绿化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宿州市的园林绿化工作真正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不断提升建设管护水平。

2.1.4 增加民众幸福指数 通过评估,促进各县区、园区科学制定城镇绿地系统规划、不断完善绿地系统规划、认真落实绿地系统规划。结合我省的城镇绿化提升行动,尽快增加宿州市城镇绿量,建管并重,提质增效,切实优化宿州市城镇人居环境质量,把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让宿州市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2 评价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2)《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3)《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五个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宿政办[2016]74号。(4)《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五个全覆盖”工作考核办法》市绿化提升指挥部[2016]2号。(5)《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试行)》(2014年)。(6)《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2016年)。(7)《宿州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等级标准》(2016年)。以及2017年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目标任务。

2.3 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被评价单位在考核指标面前一视同仁,考核项目、考核材料、评价标准完全一致。(2)客观规范。评价程序规范、过程规范,关键环节透明。(3)科学量化。评价要点清晰明确,得分点根据工作目标实际和上级考核要点制定,尽可能达到科学量化的要求。评价要点与现有省厅评价标准表述一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强。(4)突出重点。考核标准突出工作绩效,同时鼓励工作创新,以科学理念引领工作,以规章制度规范工作。

2.4 评价方式 (1)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制定详细的《宿州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第三方评价考核细则》。(2)根据该考核细则对考评内容进行打分。包括社会民意调查、现场调查两个主要环节。严禁第三方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对象接触。

2.5 工作阶段划分 第三方评价工作分为4个阶段:(1)前期准备:内容为明确考核目标、考核指标、项目位置信息等。(2)现场评价:第三方考核组依次对宿州市萧县、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宿马园区、埇桥区、经开区、高新区8个县区(园区)进行了现场评价。(3)内业整理:整理汇总相关调研资料。(4)撰写报告:在前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形成评估报告。

3 工作开展情况

3.1 园林绿化建设方面

3.1.1 新建、提升绿地 经卫片分析和现场调查,宿州市2017年新增绿地总量为463万m2(不含市本级任务,下同),超额完成143万m2,实际完成量为目标任务的144.69%;提升绿地总量为197万m2,比目标任务差3万m2,实际完成量为目标任务的98.5%。埇桥区、宿马园区、萧县、砀山县、泗县、灵璧县新建绿地主要为道路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市经开区、高新区新建绿地主要为苗圃、防护绿地。具体情况为:

3.1.2 新建街头游园 2017年,宿州市新建街头游园总任务为20个(不含市城管局任务),实际完成27个,实际完成量为目标任务的135%。其中,萧县、砀山县、泗县、宿马园区、埇桥区5个园区完成了新建游园任务;经开区新建游园建设中;高新区项目未开工;灵璧所报的3个项目有2个项目非2017年新建,新汴河景观带为2017年新建项目但没有上报。从游园建设效果看,埇桥区发动社区、办事处,积极在老城区建设小型的口袋公园,日常使用率高,群众反映好,值得鼓励与推广。萧县2017年新建游园项目或与居住社区毗邻、或结合新城开发和河道生态修复,规划方案有特色,施工质量与景观效果好。砀山县游园项目完成数量最多,多位于城市新城区,施工质量有待提高。

3.1.3 绿道建设情况 2017年,宿州市县区、园区绿道建设目标任务为57.2km,实际完成61.1km,超额完成3.9km,实际完成量为目标任务的106.82%。总的来看,各县区、园区基本都能较好地结合绿道规划实施绿道建设,各县区的绿道建设较园区任务完成好且有特色。萧县的绿道较好地连接了新旧城区施工质量与景观效果较好。砀山县的绿道选线充分结合当地果园多的资源优势,与旅游发展线路紧密相合,建设效果较好,极富有地方特色。泗县在新汴河与新濉河大堤上建设绿道,与群众日常郊游相结合。灵璧县一方面结合新建外环道路建设绿道,一方面利用新汴河滨河公园建设绿道,基本能与周边景点有效连接。

3.1.4 精品示范工程 2017年宿州市县区、园区精品示范工程任务共计12个,实际完成10个,实际完成量为目标任务的83.3%。已完成的精品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较高,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1)公园游园项目中,萧县的岱河游园选址在南北岱河之间,结合城市河道生态修复进行建设,设计主题鲜明,突出”礼敬尊亲”优秀传统价值观念,形式与内容结合紧密,施工质量较高,景观效果好。(2)绿道项目中,萧县的发展大道绿道工程、泗县汴河大道东段绿道项目、砀山县果林公园绿道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管理效果都很好。(3)道路绿化项目中,砀山的高速口景观带,灵璧的火车站前广场周边道路,绿化量大,效果较好。

3.2 园林绿化养护方面

3.2.1 总体概况 检查发现,宿州市各县区、园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总体质量尚好,但各县区对养护的重视程度及实际养护水平不够平衡。

3.2.2 主要成就 宿州市大部分县区、园区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市场化养护,养护成效初现。园林植物长势普遍较好,景观效果优良,修剪及时,防灾措施得当,树木根部开盘标准,补植工作规范。各县区、园区养护工作各有亮点,都有养护较好的项目做为本地区园林养护的标杆。如萧县的龙山公园、龙霄公园、世纪大道、龙山路等;砀山县的生态大道(含绿道)、梨花广场、中原路、科技南路等;灵璧县的钟灵文化广场;泗县的府前广场、汴河大道、清水湾公园等;宿马园区的马鞍山大道、宿马中轴等。这些重点绿地,卫生保洁干净,绿地保护良好,植物修剪、涂白、开盘工作规范,设施维护及时,使用人群多,景观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

3.3 社会评价 问卷结果显示,宿州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知晓度都在65%以上,萧县最高84%,砀山县最低65%;民众参与度均在50%以下,满意度均在85%以上。

4 存在的问题

4.1 新建游园方面

4.1.1 游园使用率不高 部分新建游园项目选址在城外,远离城市居民生活区,不利于为市民服务,平时使用率不高。本次考核的27个游园中有15个位于城市外围,占总数的55.6%。

4.1.2 老城区重视不足 城市外围及新城区项目多,力度大,建设水平高,但中心城区、老城区、老旧小区的增绿和绿地提质重视不够,项目少,面积小,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4.1.3 服务功能不完善 部分项目规划设计缺乏人性化考虑,对游人遮阳、避雨、如厕的需求考虑不周,缺乏必要的庇护性景观构筑物,偏离了园林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

4.1.4 施工作业欠规范 不少公园、游园不重视地形的整理,平地、坡地缺乏平整度,不但影响美观,也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将来的修剪作业。栽植大规格苗木时,部分项目未规范施工,在平地上形成“大鼓包”,既破坏原有设计地形的效果,又不利于树木利用雨水。

4.2 绿化提升方面

4.2.1 特殊人群考虑不够 老年人是当前公园游园的主要使用人群,但宿州市各县区、园区的大多数公园内公共卫生间数量严重不足,远低于厕所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m,即间距500m的国家标准。调查发现有几个面积在10hm2以上的大型公园(广场)竟然只有1个公厕,给使用者造成极大不便。另外,老龄人群对游园内的健身器材有很大需求,这个需求需要提升工作中予以正视,精准发力。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他们需要健康安全的户外活动场地。检查发现,大多数县区、园区的公园游园内,严重缺乏供孩童玩耍嬉戏的场地。个别公园虽然有儿童游戏项目,但90%以上需要收费。应加强对儿童户外游戏场地的关注。

4.2.2 设施添置关注不够 绿化提升行动过于关注补栽植物,但对公园内设施的添置普遍重视度不够。如庇护性景观构筑物、坐凳、健身设施投放数量还远不能满足老百姓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在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中要了解人民的真实需求,以人民为出发点,做好提升行动中的“供给侧结构改革”。

4.3 绿道建设方面

4.3.1 标准不高,选线不当 建设标准不高,只是在人行道上树立了绿道标志牌,未进行实质性建设,如砀山高速口绿道、灵璧龙山大道西延部分绿道。部分绿道规划时选线过于接近水面,未考虑水位变化,标高控制不合理,造成路面被水淹沒。如泗县新濉河南岸绿道。

4.3.2 贯通不畅,功能不全 与外部道路连接不好。部分绿道与周边道路衔接不畅,人进不去,出不来。当前县区、园区的绿道之间联系性不够,绿道系统贯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多数绿道服务设施、标识不健全,驿站缺乏必要的遮阳避雨功能,活动场地、休憩点、垃圾箱、厕所较为欠缺。

4.3.3 重建轻管,养护缺失 部分绿道施工结束后路面未认真清扫,泥土较多,雨天较泥泞。部分绿道由于位置偏僻,缺乏必要的养护,杂草掩盖了路面,影响正常使用。

4.4 植物应用方面

4.4.1 特色体现不够,树种选择不当 城市的树种选择未充分体现当地的植被特色,同质化现象明显。如道路绿化中行道树选择集中在法桐、高杆女贞、黄山栾树、广玉兰4种,而各县区园区富有特色的乡土树种,以及在当地长势很好的观赏树木使用率偏低,如泡桐、黄连木、朴树、榉树、楸树、杏树,白玉兰等。植物选择上没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如不适合皖北气候条件的香樟在各县区的公园游园、道路绿化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应用,个别地区大量使用。调研发现,香樟在本地区冬季需要防寒防雪灾,长势普遍不好,分枝点较低,效果不佳。

4.4.2 大树进城不绝,细节考虑不周 大树进城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较为严重。如宿马园区的新汴河景观带(大香樟)、市民广场(大香樟);灵璧的新汴河景观带(建设南路以东部分,大银杏、香樟);砀山的侯楼公园(大香樟);泗县的清水湾公园提升(大香樟、大朴树)。东西向道路种植常绿乔木,积雪难以融化,给人们交通出行带来不便,不符合《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要求。机非分车带树种选择不当(石楠),树木高度不足,冠幅小,夏季遮阴效果差,与周边建筑比例失调,景观效果较差。

4.4.3 树木过分密植,苗木规格过小 部分项目过度密植树木,追求一夜成林的效果,违背自然,违背科学。部分县区行道树胸径只有2~3cm,简单地把节约型园林理解为低价园林,导致绿地品质低劣,功能低下。

4.5 绿化养护方面 宿州市各县区、园区的园林绿化存在县区之间养护水平不平衡、城区内部养护水平不平衡问题。县区内部对比,普遍对大型公园、市政广场、景观大道投入大,重视程度高度,而对一般的街头游园和一般道路养护力度还较欠缺。其中,以下4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4.5.1 裸土补植 部分行道樹树池、机非分车带、中分带、边侧绿地(护坡)、水边护坡等处仍有较多裸土,刮风易起灰,雨天一脚泥,影响景观效果。

4.5.2 苗木养护 部分公园乔木开盘、涂白没有做到全覆盖,道路上的花灌木修剪不及时,冬季的养护效果不易显现。

4.5.3 绿地保护 集中表现为部分小区存在毁绿种菜现象、道路绿化有人为开路情况。如宿州埇桥区道东区的矿建小区、灵璧县城老城区。

4.5.4 秩序保洁 主要表现在部分城区公园、节点、绿道上有垃圾、粪便,清理不够及时,影响环境。

5 对策建议

5.1 加强重视程度与责任意识 园林绿化是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地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让人民群众生活美起来。同时,园林绿化是贯彻“五大理念”的重要举措,园林绿化作为“绿色”发展最重要的载体,是城市生态的基石,担负着维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生活质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世界先进理念的重任,是建设美丽家园、美丽中国的核心[3]。因此,为取得理想效果,各级政府要加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重视程度,健全园林管理机构,配备并稳定专业人才队伍,夯实责任,保障园林绿化土地供应和资金投入。

5.2 项目选择上兼顾城内城外 园林绿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服务,本质是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以为人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园林绿地均好分布是绿色福利均等化的基本要求。基于这一点,园林绿地的布局结构不能按照个人主观意愿安排,而是要从为市民服务的良好环境出发,考虑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避免城市绿地建在远离城市居民生活区的地方。各个县区在建设好城市大生态环境的同时,必须重视中心城区、老城区、老旧小区的增绿和绿地提质增效工作,不能因为土地紧张及开发建设需要,而把城区绿地置换到郊区。尽量结合居民生活区的实际分布来选择公园绿地建设项目,保证市民能就近享有公园绿地。

5.3 提升内容关爱特殊人群需要 园林绿地提升要体现市民需求,营造人性化的绿色空间,方便市民舒适出行,避免华而不实、没有实用功能的大广场、大模纹色块。提升内容应特别关爱老年人、幼儿等特殊人群需要,满足他们在公园中如厕、遮阳、避雨、游戏等基本需求。因此,近期各地区的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宜围绕新时代绿地建设方面的基本矛盾,根据地段居民调查结果,着力开展“适老化”、“适幼化”方面的园林提升工作,增设必要的厕所、游廊、健身设施、游乐设施、儿童游戏场所等内容。

5.4 提高植物应用的科学艺术性 园林绿化是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综合学科。园林绿化始终要以植物造景为主,在植物选择上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按照科学的树种规划来选择绿化植物。根据环境特点,按照植物在环境中的主要功能,以科学的态度、艺术的手法把文化融入园林[4]。乡土植物最适应当地土壤、气候等环境,在当地表现最好,也最能代表地域特色。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形态表现自然,养护管理成本最低的就是最好的。各县区园区在植物应用上,既要避免城市园林植物种类过于单一的情况出现,更要避免大面积使用“边缘树种”造成生长不良甚至死亡,错失城市品质提升的情况。另一方面,植物应用还必须乔灌草(地被)合理配置、层次丰富,突出季相变化,体现适地适树和生物多样性,做到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兼顾。对于城市出入口和重要街头绿地节点,要力争做到景观特色鲜明,城市主干道绿化基本能体现“一路一景”的园林设计特色,最终实现植物应用科学性艺术性的完美结合,提高城市绿地景观水平。

5.5 建管并重切实提升绿地品质 园林绿化必须坚持“三分种七分管”的原则,建管并重提升绿地品质。设计、施工、养护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3大环节。养护管理是巩固园林绿化成果及对成果提质增效增值的重要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后实施科学、精细、专业化的养护管理,犹如孩子出生后对他的精心抚育与教育,是实现园林绿地生态价值、景观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的必要措施。养护过程做到“三加大,三避免”:一是加大养护投入,避免重建设轻管养、以园养园;二是加大养护针对性,避免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养护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办法,造成对绿地养护指导和监管缺位;三是加大一线工作人员培训,避免养护单位缺乏专业的养护管理队伍,无法保证绿地品质。

参考文献

[1]李志军.第三方评估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6:3-4.

[2]吴佳惠,王佳鑫,林誉.论作为政府治理工具的第三方评估[J].北京: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06):17-22.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践行绿色发展 服务绿色生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7-10.

[4]陈鸿,简兴.浅谈园林植物造景的理念[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10,24(03):35-37.

(责编:张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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