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8-11-02黄盛怡徐文才刘华王斌
安徽农学通报 2018年14期
黄盛怡 徐文才 刘华 王斌
摘 要: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很多与林改相关的问题正在显现,如何妥善解决好出现的问题,保障林改的已有成效和农民的持续增收是大家都在关注的问题。该文以浙江省江山市为案例,在概述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的同时,分析了江山市林改当前面临的思想、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何进一步加强林地流转、农户经营技术培训、林业保险、林业融资平台等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江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14-0001-03
1 引言
我国集体林权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如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经营主体不落实、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对林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1]。2003年,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拉开序幕;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2],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重大举措。
江山市于2004年率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重新计算责任山面积,之后统一延包,责任山年限改为50年。2006年,江山市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后,随即开展了以规范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木火灾保险为主要内容的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比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文件出台早了2年[3-4]。……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