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效率评价及对策研究
2018-11-02韩东林刘兵兵
桂海论丛 2018年5期
关键词:效率
□ 韩东林,吴 瑞,刘兵兵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近年来,随着科技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日益加深,数字文化产业开始崛起,数字文化产业满足了数字经济时代人们对文化消费的新需求,给消费者带来了新体验。2017年4月11日,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内涵与核心内容,从发展方向、重点领域、生态体系、政策保障力度等方面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做出总体规划。所谓数字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的新兴产业。目前,数字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引领新供给、新消费、规模高速成长的数字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上述战略,迫切需要我们对于当前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一个全面而深刻的认识与分析。上市公司是产业发展的领航者,技术创新是产业发展的动力所在。鉴于此,本文以数字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对目前在A股上市的数字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进行技术创新效率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国外没有“数字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技术创新问题的研究,角度不同,成果丰硕,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如Stam等(2008)[1]通过实证研究探讨了荷兰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发展、创新及其对城市创新的影响,发现荷兰创意行业的企业相对具有创新性,艺术领域明显缺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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