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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送“快递”是一种什么体验?

2018-10-28王月华

畅谈 2018年17期
关键词:王老五驿道快递

王月华

眼下,快遞几乎是每个人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人开玩笑说,十天八天见不到先生或太太,生活不会出什么岔子,如果十天八天见不到快递员,日子可就没法过了。虽是玩笑话,却也说出了快递这个行当的重要性。

其实,现在快递小哥送的多半是生活用品,但若回到一千多年的广州城里,“快递小哥”的客户只有一个一一那就是官府,其职业风险也比现在高很多,拖延送件,要被发配到山沟里啃窝窝头;行走驿道,又要担心被老虎吃了。所谓揾食艰难,今天如此,过去更如此。

“递铺”只管官邮 平民托人捎信

穿越到宋朝这样的戏码,我们玩过很多次,不过,以前都是旅游,这次咱们可以尝试呆得久_点。说干就干,你两眼一闭,“嗖”—下,穿过时光隧道,来到了大宋年间的广州城。不过,你的运气不太好,没有穿越到官宦人家,可以天天斗茶闻香,却穿越到了西门外城郊一个小户人家,还好,“穿越”过去就是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小伙子,如果是个小婴儿那才烦人呢。

十八岁的大小伙,总得找点事干干,不能在家吃闲饭吧?你又不喜欢读书,一听“子日诗云”就头皮发麻,参加科举考试就免谈了,想摆个摊做点小生意,家里又没本钱。突然间,你灵机一动,想起了快递这个行当。

话说你穿越前,就动过“送快递”的念头,不是说陕递员只要手脚勤快,月入上万元很容易吗?大宋广州城如此热闹繁华,如果能体验—下在这里送快递的感觉,不是也很有意思吗?

于是,你出门打听了一圈,原来,大宋年间没有“快递”这个行当,不过,却有“递铺”,跟“快递”只有一字之差。这个“递铺”其实相当于现在的邮局,不过只递送官方文书与物资,捎带递送官员的家信。至于平民百姓,要想寄信给外出经商或远游的亲人,只能打听—下左邻右舍有没有人去同一个地方的,请他好吃好喝,托他捎封信去,不然,就只能养一群鸽子,玩“飞鸽传书”了,可养鸽子的开销,不是一般人能支付的。再说,鸽子送信到半途,被人一箭射下来,炖了肉汤,这信还是送不成。所以,那时家书之珍贵,不是我们现在能想象的,要不李清照怎么写“云中谁寄锦书来”呢?收到一封家书,就像天上掉下来一件宝贝,欢喜得不得了,不像我们现在,动动手指就把微信发了。

进递铺“打工” 月薪三贯铜钱 话扯远了,回头接着说递铺。“递铺”和“快递”只有一字之差,干的事也差不多,无非是收件、送件,不过,前者收发的是朝廷谕令、官员奏章以及其他一些官方文件,后者收发的多是“某东”“某宝”的商品,前者当然比后者重要得多。

恰巧,你家隔壁的王老五就是在递铺里干的,你跟他喝了顿酒,想办法套了套他的话,这才发现,在递铺里工作,待遇不算差,一个月薪水三贯铜钱,宋代的货币制度有点特别,一贯不是1000枚铜钱,而是770枚,约相当于一两银子,三贯钱就相当于三两银子。此外,每个月还有一石二斗到一石五斗的大米,换算—下,也有近100公斤,一个人肯定吃不完,连爹娘都能沾光。朝廷还定时发衣服或布料,春天发布衣,冬天发皮衣,连衣服都不用买。这么一算,王老五挣得还真不算少。如果不想读书读到脑爆,又懒得下地干活,进递铺打工也是条出路。

要想送“快递” 必须先参军

不过,那时朝廷有个硬性规定,要想进递铺工作,必须先参军。其实,在宋代以前,在京城与地方之间传递各种文书的工作,都是由老百姓完成的,属于民间劳役的一部分。宋太祖即位后,以“杯酒释兵权”的智慧加强了中央集权,他老人家皱眉一想,发送官方文书这么重要的事,让老百姓干,总让人不大放心,于是大笔一挥,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想给朝廷送“快递”,必须先当兵,取个名号就叫“铺兵”,隶属于厢军。厢军是与禁军对应的一个称谓,禁军是宋代的中央精锐部队,《水浒传》里的林冲曾当过八十万禁军总教头,这个故事你一定听说过。厢军就是地方军队,其称谓就是“驻扎城厢”的意思。不过,不管是禁军还是厢军,一旦加入了,就是个吃皇粮的。你看隔壁的王老五,开春一身新衣裳,冬天又换新大衣,时不时买上几斤肉、两瓶好酒打牙祭,街坊四邻见了他还要恭恭敬敬打招呼,挺让人羡慕。

按照朝廷的规定,“铺兵”一般从本地招募,条件就是“年满十六岁,没有疾病,身强力壮”。这些条件,你都符合,就等着朝廷招募吧。不过,在等待招募期间,一定要好好锻炼身体,给朝廷送快递,可比现在送快递紧张多了,没有好身板怎么行?

拖延“送件” 或被流放

话说你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了一名铺兵。那时,从广州到京城开封,隔约10公里就有一个递铺,每个递铺大概有十到十二个铺兵。铺兵的工种分三类。一为步递,就是步行送件,臼行两百里,送的多是普通的文书;二为马递,顾名思义,就是由步兵骑马送快递,日行三百里,主要用于传递紧急机要的文书,像什么朝廷的赦降、赈灾、河防以及催发贡物的文书,有时文书过于紧急,马递也会达到日行四百里的速度;还有一种叫作急脚递,主要用于传递紧急军事文书,铺兵多骑快马送件,至少日行五百里。不过,如果递铺里有博尔特一样的牛人,“铺长”就让他一路狂奔,送到下一个驿站去,他飞跑20里,快到下一个递铺门口时,就摁响随身携带的铜铃,递铺里的人听到铜铃声,就知道有急件,另一位“博尔特”(当然,也可能是骑马的铺兵)就等在门口,一拿到件,现场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又一路向前飞奔。你见过百米接力赛跑的场景吗?这样的场景在广州通往京城开封的驿道上十分常见,路人已见怪不怪。

万一你被选中做急脚递,就得经常在广州通往开封的驿道上飞跑了,如果你没有“博尔特”的能耐,就好好学骑马吧。不过,你初来乍到,估计还是先做“步递”的可能性比较大,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要知道,做急脚递,虽说补贴高一点,但万一丢了件或者延误送达,没准就要掉脑袋;做步递,丢了件,最多就是脸上被刺个字,被流放到山里去啃窝窝头,风险还是低多了。当然,若与现在给各平台送快递相比,这样的职业风险又高得离谱,可见,给朝廷送快递,虽然日子比升斗小民过得好一点,但皇粮也不容易吃。

除了丢件带来的风险,你在大宋广州城做铺兵,还得千万小心,不要被老虎吃了。

彼时的广州宋三城(注:东城、子城、西城)跟现在比起来,其实范围很小,出了城门,走不了多远,就是茫茫山岭。根据当时地方志的记载,城北附近山岭里多的是老虎,你孤身—人在驿道上走,要碰上它们,还有个好吗?所以,当时朝廷又有规定,铺兵运送重要急件,若要途经荒山野岭,应两人同行,一来互相有个照应,二来,万一有—人被老虎吃了,还有_人可以接着送件。面对这样的威胁,你平时真得好好锻炼,不要说跑得快过博尔特,总得快过同伴吧,否则就成了老虎的盘中餐。俗话说,揾食艰难,原来过去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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