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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莫愁·智慧女性 2018年10期
关键词:市妇联莫愁哺育

《莫愁》:为让母乳哺育设施建设落实于日常,真正实现全覆盖,苏州市妇联做了哪些举措?

谢建红:《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出台以后,为了使《办法》真正落地,市婦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订实施细则,与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明确新的建设项目中的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与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补助的通知》,明确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补助方式。

《莫愁》:目前,苏州市总计146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在运行。苏州市妇联是如何对母乳哺育室进行评估和监督管理的?

谢建红:为了提高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保证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科学管理、高效运行,苏州市妇联编制出台了《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绩效评估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与智慧,引入第三方全面参与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后期管理过程,“以评促建”推动域内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的建设。明确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统一分级、统一建设及标准化管理。建立市、区两级监督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母乳哺育设施的管理与服务质量,确保各点专人专责、干净卫生、运行良好。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制作统一意见箱、考核表,定期公布考核结果。通过量化考评、示范带动,使母乳哺育室建设更加科学规范,成为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的品牌和典范。

《莫愁》: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从2014年的初出萌芽到如今的全面开花,苏州市妇联取得了哪些开拓性的成绩?

谢建红:(一)探索源头维权,推动政府出台规章。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的启动,正值生育政策的调整期。苏州市妇联抓住这一契机,坚持需求导向,从源头立法的层面,推动母婴设施建设,切实维护女性母乳哺育权益。2014年,借助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契机,首次提出了从立法层面解决公共场所妇女哺乳权的问题;2015年,《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保障办法》列入了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同年10月,《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正式列入市政府2016年规章立法计划。

(二)争取实事项目,推动相关法条落地。市妇联牵头起草《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对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进行规范、设定标准的政府规章;同时,市妇联申报了2016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市区设立30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为各市(区)推进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推动法条的真正落地,该《指南》是国内第一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指南;2017年,市妇联着力推进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在全市均衡发展,提前一年完成了“三年建成100家”的目标,成为当年度实事项目中完成率最高、好评度最佳的“民心工程”之一。

(三)申请省标,推动苏州经验全省共享。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在苏州遍地开花,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取经者”。为此,市妇联积极申报《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此标准是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有关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的标准规范,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以评促建,推动评估管理高效统一。苏州市妇联编制出台了全省第一个“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绩效评估体系”——《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绩效评估体系》,通过逐步落实、开展星级化评估,实现全市范围内各点人性化服务推广,推动民心工程持久保持“温暖热力”。

《莫愁》:在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方面,请分享一些经验。

谢建红:一是要充分利用好法治的力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法规体系,进一步在现代化进程中找准定位,推进有利于妇女民生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二是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市场参与体系,探索多元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

编辑 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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