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卫融合助力校园卫生建设水平提升
2018-10-24宫芳芳孙喜琢曾舒怡
现代医院管理 2018年5期
宫芳芳,孙喜琢,曾舒怡
(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广东省深圳市 518001)
1 建立教卫融合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1.1 校医配置不足,专业程度不高,师生卫生保健服务难以保障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以下简称《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但实际上,国内学校的校医配置数普遍不达标,校医数量不足成为制约学校卫生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2017年深圳市罗湖区中小学校医共计97名,而罗湖区中小学生153 568名,中小学生与校医的人数配置比例为1 583∶1。从学校类型来看,小学生与校医配比为1 528∶1,中学生(含高中)与校医配比为1 676∶1。根据国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基本要求:小学、中学、高中学生与校医配比为600∶1。合计罗湖区校医缺口为160人(见表1)。
现有校医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校医准入门槛低,学历、职称层次偏低,很多校医都是兼职,拥有卫生专业背景的人员所占比例少,业务能力亟待提高[1]。

表1 罗湖区学校校医配置情况
1.2 校医工作职责繁杂,学校健康教育流于形式,学生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校医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各地结合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校医的工作职责。《广东省学校卫生制度汇编》规定校医工作职责包括:制定保健工作计划,配合做好体检工作,做好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突发病及突发事故致伤的应急抢救工作,严把药品质量关,执行消毒制度及无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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