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文化馆服务
2018-10-21金海月
参花(下) 2018年11期
关键词:互联网
摘要: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3月1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文化馆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发展带来了巨大变革。
关键词:“互联网+” 数字文化馆 平台建设
2015年3月,“互联网+”行动计划首次在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成为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在“互联网+”时代潮流下,催生出了“互联网+教育”“互联网+旅游”等新型产业。文化馆也正以“数字文化馆”的全新面貌走进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传统文化馆的发展
放眼文化馆的发展历程,以最初光绪年间的宣讲馆、宣讲所为雏形,中华人民共和成立以后,在全国普及文化馆、站的建设;2005年,根据国务院文化工作要求,丰富了文化馆的综合性职能;直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文化自信”的提出,文化馆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承担着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能,成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和生产方式也随之改变,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馆服务方式已不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数字化需求,愈发呈现出与时代发展需求严重脱节的现象。
二、数字文化馆的崛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切合时代的发展。如何依托数字互联网技术,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当下文化馆面临的时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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