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展览产业政策发展经验
2018-10-21陈艳秋
当代旅游(下旬) 2018年4期
关键词:管理机制
陈艳秋
目前,全球展览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的部分地区。根据该国政府对展览市场调节力度的大小,可以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展览产业管理机制分为三种: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政府市场型(王新平,2008)。
政府主导型是以国家政府为经营主体的展览产业管理机制,强调政府背景下的企业化运作及对市场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力(庾为,2009)。
市场主导型即依托国际竞争力强的城市与产业,以强大的品牌展会为展览吸引物,以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为基础,以非政府性的行业协会为纽带,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发展展览经济(庾为,2009)。
政府市场型是一种国家控制资源、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展览产业管理机制,俗称“双轨制”,典型代表是美国(庾为,2009)。其含义有两点:一是指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服务外包或托管的形式与私营公司共同管理和运作展览市场;二是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力量强大。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管理机制,展览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所制定的产业政策都非常值得借鉴。
一、发文机关
与我国展览产业政策发文机关数量众多的现状不同,国外主要的展览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大多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德国AUMA和新加坡展览会议局(SECB)。
(一)德国AUMA
AUMA是德国展览业的最高协会,其前身是1907年1月1日成立的德国工业常设展览业委员会。AUMA虽然是由参展商、观众和博览会组织者组成的联合体,但仍承担着许多政府职能,因此在业内的地位不可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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