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2018-10-21朱钱丽
大东方 2018年7期
朱钱丽
摘 要:民商法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法律依据,但是随着经济结构的发展,一些跨国企业等的出现,致使当前的民商法不能够满足现今的经济环境;另外是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要求商业活动、民事活动等等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民商法迫切需要实现改革发展,迎合社会经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基于此本文从民商法的内涵、原则与对象等的变化入手,实现对民商法发展的综合概述。
关键词:社会经济;民商法;变化
民商法是指民法和商法,民法和商法之间的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直接作用。当前,民法和商法之间的体例有两种,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尚未对民商法的体例做出区别,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民法和商法逐渐朝着合一的体例发展,这直接影响着民商法的内涵、原则以及对象的差异。
一、民商法内涵的变化
民商法是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同属私法。其中民法是对财产关系的归属和流转关系的保护和规范,商法是对商事交易中习惯的商品交易规则的法律制度,所保护的利益也是个人利益。在传统中,民商法中对个人的利益的保护仅仅是对在交付过程中的个人利益安全性保护,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等的发展,当前民商法保护个人利益过程中,涉及到对信息安全的保护,能够很好地适应信息技术手段下的交易形式,实现保护内涵的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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