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简论塞尔《什么是言语行为》的思想

2018-10-17陈乐乐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22期
关键词:言语行为塞尔

陈乐乐

摘要:在《什么是言语行为》一文中,塞尔的主要目的是说明完成一个以言行事的行为所要遵循的规则是什么。在本文中,他首先说明了对实现本文目的必不可少的三个概念,即:规则、命题、意义;然后他以允诺这种言语行为为例,陈述完成允诺这一言语行为的充要条件和所需要遵循的规则,进而可以根据这种方法对其他种类的言语行为也进行研究。

关键词:塞尔:言语行为

一、什么是言语行为

二十世纪中期,“言语行为理论”被英国有名的哲学家奥斯汀正式提出,继奥斯汀之后,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塞尔以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为基础对言语行为进行深入研究,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完整新颖的“言语行为理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包含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他认为合理的部分,同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也舍弃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他认为存在缺陷的部分并进行了创新。在本文中,塞尔将“说话者将移动他的颌、舌并且要发出声音”与“完成像通知、激怒和打搅他的听者”这样的行为取名为“以言取效行为”,即话语说出者将通过说出语句在听话人身上取得某种效果,比如“在上课过程中,老师告诉学生要认真听课,注意力集中”、“老板通知秘书准备开会的材料”等,这些行为就是以言取效行为;其次,塞尔将“完成像指称肯尼迪、赫鲁晓夫或北极”这样一类的行为称为“指称行为”,比如“李四是大学教授”、“王五是中共预备党员”,这类行为就是指称行为;最后,塞尔指出“完成像陈述、提问题、下命令、作报道、致以问候和发出警告”这样一类行为就是言语行为,比如“我问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出发?”由此完成的就是提问这种言语行为。在本文中,塞尔主要讨论的就是最后这种行为,也可称为“什么是以言行事的行为”。

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塞尔又指出了人们在具体语言环境中交流的最小单位,他认为在任何实际的言语交流过程中,其就是完成具体的某一种以言行事的行为。

二、言语行为的规则、命题、意义

塞尔在文章中的目标是说明完成一个言语行为的充要条件与规则。他说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不得不首先讨论说明规则、命题、意义三个概念,这三个概念对于实现本文的目标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规则

完成某种言语行为就要遵循相关的规则,就好像人类的许多日常活动或行为都需要遵循各自的规则一样。塞尔说以往的哲学家认为根本就不存在某种表达式的使用规则,而形成这样认知的原因就是由于哲学家没有把种类颇多的规则作具体的分析归类,所以,塞尔在对不同种类的规则进行了细致地分析之后,最后将规则区分为两种:调节规则和构成规则。

1.调节规则主要是作用于那些相对于规则来说早已先前存在的行为,也就是说某种行为的出现早于规则的出现,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是独立的,不会依赖规则的存在而存在。比如:人们经过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走的行为早就存在,从最开始的爬行演变为直立行走,但是调节走这个行为的交通规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才慢慢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交通规则应用于走这个行为中,是尽可能的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并且如果这个规则消失,走这个行为会依然存在;再比如餐桌上的礼仪,寻找食物充饥从人类诞生开始就存在,经过进化,开始从解决温饱变成自由享受,如今当人们吃西餐时就要遵循相应的礼仪规则,如左叉右刀,礼仪规则使这种行为变得更加高雅。调节规则的形式是“按x做”或“如果Y则按x做”,例如:如果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就要遵守交通规则;人们依法行事,如有违背,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构成规则的出现伴随着某种行为的出现,也就是说某种行为依赖于调节该行为的规则,没有规则就没有行为,同时规则还依附在行为中,总之,两者不可分离。例如:乒乓球这种运动项目,其规则规定了怎样有效地发球,如何得分,如何战胜对手等,乒乓球比赛规则的创立决定了这种运动的实际存在,离开了该规则,此项运动也就不复存在,同时,规则还要通过这种运动体现出来,否则,该规则也无意义;再比如排球比赛,规定了几人上场,如何得分,什么样的行为是违反规则等,排球比赛规则使这项运动成为可能,这项运动也是该规则的寄托。构成规则的形式是“将x定为Y”,例如:棒球比赛规定每次上场比赛人数为9人。

(二)命题

在这一小节,塞尔首先主要是说明以言行事行为与以言行事行为的命题内容,它们是一个语句的是两个部分,不能混淆,注意区分。请看以下语句:“(1)约翰将离开这个房间吗?(2)约翰将离开这个房间。(3)约翰,离开这个房间!(4)但愿约翰离开这个房间。(5)如果约翰愿意离开这个房间,我也愿意离开。”显然,(1)是一种疑问,(2)是对未来的一种断言,(3)是一种请求或命令,(4)是一种对愿望的表达,(5)是对意向的一种假设的表达。在这五个语句中,有一个相同的指称对象,即约翰,此外关于他“离开房间”这同一事件的断定就是这五个语句的相同内容,由此塞尔把这种共同的部分称为命题,但是在这五个语句中,只有例句f21作出了一个论断,所以也因此完成了论断这个言语行为。由此可见,塞尔完成了以言行事行为与以言行事行为的命题内容的区分。

其次,塞尔认为一个表述所完成的言语行为就是这个表述的语力。比如例句(3)所带的语力就是命令这种言语行为。接下来塞尔又继续论述表示功能的手段就是以言行事的语力的表示者,也可以理解为言语行为、表述时所带的语力以及表示功能的手段这三者之间相同,互相解释。然而对于命题和语力,塞尔更关心的是语力,因为这样可以显然的看出是在完成某一种言语行为。比如“(3)约翰,离开这个房间!”可变形为“我命令,约翰离开这个房间。”,在这个变形之后的语句中,前半部分表示语力,后半部分表示命题,由此就很清楚知道是在完成命令这一言语行为;“(2)约翰将离开这个房间。”可变形为“我希望,约翰将离开这个房间。”,完成的是一种愿望的表达这种言语行为。

(三)意义

塞尔认为,虽然言语行为是凭借话语说出者发出声音等类似完成的,然而它们之间是不同的。首先,在某种言语行为的完成过程中,话语说出者发出声音或者是作出标记都是具有意义的;其次,在某种言语行为完成的过程中,话语说出者凭借发出的声音或者标记来意谓某些事物,并且他所说的东西,其特征就是具有意义。所以在塞尔看来,意义概念是言语行为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有效地回答话语说出者凭借发出的声音到底意谓了什么这个问题,塞尔在本文中借用并修正了格赖斯的某些概念。“格赖斯对“意义”概念的一种涵义作了如下分析:说A通过x意谓某些东西就是说“A试图通过听众对他意向的领会使说出的x在听众中产生某种效果。””在这里,A是话语说出者,A说出的话语是x,且x意谓某种东西,格赖斯的这个解释表达的意思就是话语说出者A试图通过说出话语x,然后在听話者中产生某种效果,听话者通过对A的意向的领会来产生这种效果。例如:我试图达到“让听者相信我是中国人”这种效果,一方面我可以通过讲汉语,另一方面我还可以直接告诉你我是中国人,无论是哪种方法,都是通过让听者对我的意向的领会而实现我想要的效果。

虽然格莱斯对“意义”的这种分析是一个较好的开始,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是在塞尔看来,该分析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它没有把以言取效和以言行事区别开来,其次,格赖斯对意义的这种解释没有说明语句的实际意思与在具体语境中的某人依靠这个语句意谓某事物之间的联系。例如:美国人A想让德国人B相信A也是德国人,所以A就用德语说:“你知道哪里的花漂亮吗?”来表达“我是德国人”的意向,然而,事实可能是B会去思考他所说出的话的实际意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是因为话语说出者凭借说出的话语意谓的东西与话语实际的意思之间存在着惯例的问题,这种惯例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因此,塞尔通过分析格赖斯的意义之后,他认为对意义的解释应该这样来修改,即在对言语行为进行分析时,要把握意向和惯例两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

三、结语

塞尔在文章接下来的部分以允诺为例进行分析,他将允诺分为真诚允诺与不真诚允诺,针对允诺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条件,主要分为准备条件、真诚条件以及基本条件等,然后又以这些条件为基础引出了关于允诺的用法规则。

在文章的最后,塞尔认为对于允诺这种情况的分析也可以运用到其他类型的言语行为中。比如在日常的问候语中,在说“你好”时,就只具备准备条件,即说话者遇见了听话者,基本规则就是作问候表示有礼貌的认出了听话者;再比如“下命令”,准备条件是话语说出者较听话者来说处于一种职位较高的位置,就像上下级之间,真诚条件就是话语说出者希望他所命令的行为能够完成,基本条件是听话者会按照说话者所命令的内容去执行。

猜你喜欢

言语行为塞尔
如果地球被我们吃掉了
解读夸张性广告言语行为的“真实性”内涵
浅谈文化对言语行为的影响
分析敬语的言语行为
浅议乔姆斯基评斯金纳的《言语行为》
浅谈点-连式ATP系统在埃塞尔比亚轻轨中的应用
对《红楼梦》中王熙凤的拒绝言语行为的语用分析
塞尔论意向性与言语行为
方向
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