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8-10-17冯晓杰冯晓霞
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22期
冯晓杰 冯晓霞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与支柱。近年来,山东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税政策,其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但发展的同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对于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大省意义重大。
关键词:家庭农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国家每年都会制定一系列惠农政策以促进农业的发展。近年来,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快速发展势头,农业经营方式在不断转变,各项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截止到2018年,土地流转面积高达3174.8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34.4%。山东省农业发展强于西部地区,玉米、小麦规模化程度较高,机械化程度在迅速发展,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国家政策的补贴和扶持。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山东省各市、县、村的运营情况并不理想,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在各地方未能得到全面落实,种植大户、普通农民、蔬菜企业、茶叶公司等仍面临着各种困难,比如土地流转、资金、管理、技术、水利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经实地调研知,聊城市莘县、高唐县的种植规模非常大,机械化程度很高,然而,种植大户的收益却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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