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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实践视角下的中外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比较

2018-10-17李灵超

肇庆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教练员循证竞技

李灵超,李 栋

(肇庆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1 循证实践理论对指导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的实践价值

循证实践,就是“以实战证据为基础的实践”[1].长期以来,在我国青少年800 m运动训练理论与竞赛实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青少年运动员的强度训练标准与运动员实战比赛强度标准之间严重脱节,这对我国青少年运动员的成材率乃至竞技体育的整体效益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该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且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虽然有其他原因,但归根结底在于广大基层教练员没有依据800 m项目的实战比赛所需要强度的本质特征来安排训练.如果用“循证实践”的思想探索我国运动训练理论与800 m项目竞赛活动的内在规律,就会发现我国运动训练理论提出的“以能量代谢为主”的4级强度训练标准与800 m比赛强度的训练标准之间差距非常大,这种差距直接影响运动训练的有效性.如何科学掌握800 m训练强度并使之符合运动员实战比赛强度的要求,是衡量训练强度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标准,这个标准要求教练员所设计的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与比赛实战强度相稳合,否则不仅会造成运动员伤病也不可能达到有效训练的效果.从循证实践的视角比较中外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就是通过中外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设计方法的比较,对我国传统的以能量代谢为主的训练强度方法进行改革,促使教练员从800 m运动员比赛的“实战出发”,设计符合不同水平青少年运动员自身所能够承担的“训练强度标准”,使之与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与个体竞赛目标吻合.

2 中外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比较

2.1 中国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设计安排

训练强度是训练负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与训练量、密度、频率、时间和难度等因素有关,而且与其他负荷因子之间也存在密切的关系,共同构成对训练负荷的影响.当前,我国800 m项目训练强度是以能量代谢为主而设计的强度指标,训练强度的大小,是通过减少训练的总时间和间歇时间,加大训练的密度、频率和难度,从而达到提升训练强度的目的.从表1可见,在每个年度大周期的训练安排中,教练员大多数都是从基础耐力1、训练强度75%~90%开始新的1个周期,主要目的是提高运动员跑的经济性,提高运动员体能中有氧的基础储备,达到运动员技术动作的稳定化,为提高运动员无氧强度训练打好基础,我们把此阶段称为大周期的第1个阶段.第2个阶段是基础耐力2、训练强度90%~95%,主要是以提高运动员的无氧强度训练为主,提高运动员最大摄氧量和血乳酸动员能力,增强运动员有氧—无氧代谢能力;不断提高运动员专项速度和专项速度耐力的水平,为提高比赛成绩打好基础.第3阶段是比赛前专项耐力强度95%~105%的极限强度训练.教练员在每个阶段可以有选择性地发展有氧,有氧—无氧等不同的耐力能力.从人体运动生理生化机理的角度来看,从表1、表2强度训练比较中我们发现,我国传统的以能量代谢为主所设计的“比赛专项耐力强度”大于男子800 m世界纪录创造者大卫·鲁迪沙在比赛实战中的强度.在我国青少年和高水平的800 m运动员训练过程中,多年来教练员有盲目增加训练强度的倾向,他们试图通过提高训练的强度,解决我国与世界男女800 m项目的差距问题.他们认为我国与世界男女800 m项目的差距,就在于我们运动员的训练强度不够高.在这一训练思想的指导下,“以强度制胜”已经成为我国800 m项目训练的“主旋律”.不同的耐力级别也体现在训练时间的长短上,发展有氧耐力一般采取低强度长时间的训练方式,而无氧耐力的训练则对训练密度和间歇时间有较高的要求.相反,一些耗时长、强度低的“有氧训练”往往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被简单地取消,由此造成我国高水平800 m运动员缺乏扎实的有氧基础,进而影响整个耐力水平的发展.而“以强度制胜”导致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过高的训练强度超出了青少年运动员的生理负担,增加了处于生长发育期青少年运动器官和系统的生理负荷,容易因过度训练而造成伤病;同时高强度的训练还导致青少年运动员早期专项化问题,而过早专项化破坏了运动训练的系统性,会造成运动员早衰.为此,在探讨800 m青少年运动员训练强度的问题时,我们应该懂得,训练强度与比赛实战强度必须稳合,训练强度不是越大越好.[3]

表1 不同耐力训练强度的功能及其对机体的影响

2.2 外国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的设计

外国教练员在800 m运动员训练强度的设计上,持有不同于我国“以能量代谢为主”的竞技训练理论.他们从整体性的视角建立青少年800 m运动员的个体竞技目标,即青少年运动员在符合800 m项目的比赛本质特征的条件下应具备的100 m、400 m、600 m的个体竞技目标整体性能力.只有青少年800 m运动员的100 m、400 m、600 m的个体竞技目标整体性的提升,才能促进800 m运动员在比赛中发挥出个体竞技目标的水平,即运动员在比赛中的个体竞赛目标的“实战水平”.教练员掌握了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和运动员个体竞赛目标的实战水平,就可以用运动员的个体竞技目标/运动员个体竞赛目标得出训练强度百分比,以之作为该运动员训练强度的百分比标准.从表2数据可见,某男子800 m运动员专项成绩是1 min52.91 s,他的个体竞技目标100 m应该是11.30 s,他在比赛中平均每个100 m个体竞赛目标为14.11 s,其比赛强度百分比达到80.09%;他的个体竞技目标400 m为49.42 s,他比赛中第1个400 m跑出55.13 s,其比赛强度百分比达到89.63%;第2个400 m跑出57.76 s,其比赛强度百分比达到85.55%;他的600 m个体竞技目标为76.77 s,他在比赛中600 m跑出83.73 s,其比赛强度百分比达到91.68%.

表2 男子800 m运动员100 m、400 m、600 m个体竞技目标、个体竞赛目标、强度训练百分比一览表

外国教练员所设计的训练强度指标符合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的变化,超过或者低于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的强度,都不能产生有效训练的效果.例如,某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100 m为12.68 s,他在比赛中平均每个100 m个体竞赛目标跑出15.86 s的平均速度,其比赛强度则能够达到80.09%.如果教练员想把这个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提高到1 min54.91 s,那么,该运动员个体竞赛目标100 m就要提高到11.50 s,他在比赛中平均每个100 m个体竞赛目标应跑出14.36 s的平均速度,其比赛强度则能够达到80.09%.教练员在保持原有训练强度的前提下,只要提高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也可以提高运动员比赛成绩,如把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100 m从11.50 s提高到11.1s,那么他在比赛中每个100 m平均13.86 s,800 m比赛成绩可以达到1 min50.91 s.

3 讨论

3.1 800 m运动员强度训练标准设计的循证实践原则

循证实践的目的或者本质是“求真”与“高效”,其框架体系决定了这一目的或本质在800 m训练中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求真”意味着800 m训练设计必须遵循最佳证据进行实践.循证实践的理论精髓就是“以实战证据为基础的实践”,而我国“三从一大”提出的“从实战出发”为原则的指导思想,也强调了“实战”的重要性.但是我国传统“以能量代谢为主”理念下设计的训练强度,是用运动员在非专项距离快速跑之后即刻脉搏跳动的次数来评价训练强度的大小,与运动员比赛要求的强度标准差异较大,其最大强度训练往往超过了运动员比赛的“实战”强度,不符合运动员比赛“实战”的训练强度要求.

“高效”就是遵循以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和个体竞赛目标的比赛实战标准而设计的训练强度来进行最佳实践.如果以循证实践的视角审视运动训练与竞赛实践,我们不难发现,这将会最大限度解决我国竞技运动训练理论与比赛实战之间的脱节问题.从表1可见,我国竞技运动训练理论以能量代谢为主的训练强度设计,把强度训练划分为4个强度等级;而从表2可见,训练强度的百分比设计是以男子世界800 m纪录创造者大卫鲁迪沙创造纪录的个体竞技目标和比赛的“实战”个体竞赛目标的数据为依据而计算出来的,这种计算方法符合不同水平800 m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和个体竞赛目标训练强度“百分比”,是循证实践原则在竞技体育领域中的有效应用.我国以“能量代谢为主”,把强度训练划分为4个等级的竞技运动训练理论不符合循证实践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练员以能量代谢为主安排的强度训练标准是以运动员快速跑完固定的距离之后按照脉搏跳动的次数判断训练强度的大小,而运动员参加比赛“实战”的“强度”是以速度或者时间判断的,因此,运动员训练强度的“脉搏次数”与比赛“实战”的速度与时间是脱节的,不符合运动员比赛实战的要求;其次,教练员应用脉搏次数所判断训练强度与运动员参加比赛每个距离所应该达到的训练强度是具有本质区别的,如大卫·鲁迪沙的比赛实战强度均低于我国竞技运动训练理论所规定比赛专项耐力强度95%—105%的标准.我国教练员在“三从一大”原则指导下,一直受“以强度制胜”的训练思维所主导,而来自于比赛“实战”、符合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和比赛设计目标与运动员个体竞赛目标之商的强度百分比却被忽视,其最终结果是这种“以能量代谢为主”高强度训练造成运动员大量伤病,成为限制和影响运动员训练水平提高的突出问题,也成为800 m运动员训练破不了的怪圈.

3.2 800 m竞技运动员未来训练强度设计的发展方向

我国以能量代谢为主、把强度训练划分为4个等级的训练方法只具有单纯的数字意义,不具有对比赛实战专项强度值的规定性,是不加限制的“重复数量”,是训练设计的错误认识[4],,实际上是对我国“三从一大”训练原则的片面理解和运用.而外国教练员以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运动员个体竞赛目标而得出的训练强度百分比是从运动员自身实际和实战出发的,运动员专项训练强度的尺度是完全实现个体化的,而个体化的“训练强度”在时间生物过程限制内的有效重复才可以促进专项成绩的不断提升.

通过研究根据大卫·鲁迪沙2012年创造男子世界800 m纪录的实战数据所设计的训练强度标准,我们主张,我国800 m教练员应从盲目采用“以强度制胜”为“主旋律”向“生物适应平台”的“目标强度”认识转化,才是实现800 m运动员有效负荷强度的基本原则与逻辑途径.

竞技运动强度训练必须从“实战”出发,以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和运动员个体竞赛目标之比为标准,才能达到有效训练的效果.青少年800 m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和个体竞赛目标的竞技水平是在教练员指导下通过训练不断提升的,运动员训练的强度百分比是随着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的提升而发生变化的.它可以根据不同阶段和不同水平的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的实际水平而设定,是运动员个体体能能够承担的标准,不会造成运动员在强度训练中产生过度疲劳和伤病.教练员若想保持或减小训练强度的百分比,则应该不断提高运动员的个体竞技目标100 m、400 m、600 m的水平,才能拉大运动员个体竞技目标与个体竞赛目标的距离,从而降低训练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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