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监管问题
2018-09-30王蕴蕊
商情 2018年38期
王蕴蕊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进行渗透和融合,使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务形态得到了迅速发展,尤其是自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井喷式的增长,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其他金融机构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投融资、居间服务等业务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及其经济基础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有着独特经济基础,传统金融以二八定律为基础,互联网金融以长尾理论为基础。在过去金融迅速发展的几十年里,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对于促进资金融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大多数国家的金融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要大于金融市场的作用,金融中介机构间接融资功能的产生根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实现分散风险;三是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风险损失。而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则是依托社交网络这一信息资源,使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不仅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克服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物理空间、局域和时间约束,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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