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中的公务镜像
2018-09-29朱崇科
南方文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小说
从人生经历或成长际遇来说,鲁迅先生也是一个相当繁复的存在,在作为文学家的大纛背后其实相当长一段时间内(1912—1926)隐藏着中华民国佥事的公务身份(其间亦有在北京高校的兼课讲师角色),在成为专职教授(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短暂一年以后,他却选择了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角色,当然期间也牵涉到由官场到文坛的收入变化,“鲁迅在北京的经济收入在1915年前后比较稳定,生活安定,1921年前后政府拖欠薪水显著,经常举债,为生计奔波。鲁迅经济收入在1924年是个转折点,出现业余收入高于工资收入,统计发现,讲课费、稿酬、版税占全年收入的59%。从经济上讲,鲁迅开始了由公务员向自由职业者身份的转变。”①
对于鲁迅担任教育部官员14年的历史,吴海勇曾用《时为公务员的鲁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一本书的篇幅进行了专门描述,相当清晰地梳理了鲁迅不同时间段的公务生涯、优胜劣汰记略、上司与同事、公余时间、气质契合与否,资料翔实,亦有一些论断切中肯綮,他曾经如此界定公务员,“公务员,顾名思义,也就是服务于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试用于民国时期的中国公务员制度,是西方现代政治体制的‘舶来品,而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又转受中国科举取仕传统的启发,缘此公务员原本是中国士人的势力范围,具有天然的亲和力。鲁迅如何就不能做这个‘官?任职教育部十数年而最终离去,鲁迅实在是民国早期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生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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