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
2018-09-29郎佩娟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2期
_郎佩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明确了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新一轮机构改革要解决哪些问题?如何推进?这些都是首先要研究和明确的问题。
一、我国机构改革的三个阶段与主要经验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多轮机构改革,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其目的是使政府机构的设立、调整和运行与政府职能的新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适应。按照改革的重点任务,可以将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多轮政府机构改革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2—1998年)重点任务是改掉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机构的设立原则和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企分开”的需要。
第二阶段(1998—2008年)重点任务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监管,推动流通体制改革,以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
第三阶段(2008—2017年)重点任务是大部制改革。通过大部制改革,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交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弊端,提高管理效能。
从改革目的的角度看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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