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的完善
2018-09-26王玉芹
山东青年 2018年4期
王玉芹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不仅实现了司法部提出的“推动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其将惩治罪犯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因而对我国刑事辩护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在这条“律师辩护全覆盖”道路的不断探索当中,如何才能更好的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如何才能在庭审当中得到实质的推行,是需要法律人的不断努力才能最终得以实现的。
关键词:律师辩护;辩护全覆盖;司法正义
一、 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内涵
2017年4月,司法部最先提出“推定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制度构想。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便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刑事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工作正式展开,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得到加强,司法公正和人权正义不断加以实现。一般而言,当事人的律师辩护权主要通过当事人委托、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等。该《办法》的出台一方面是围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两个角度实现犯罪嫌疑人能够“请的上”律师,另一方面又从公检法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角度加以规定,以实现律师能够“快速高效”的发挥作用。这样从不同的方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辩护权得以实现,才能最终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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