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赣南“土城”的修建探索
2018-09-26刘和富王元林
安徽史学 2018年5期
刘和富 王元林
(1.暨南大学 文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2.广州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赣南地区多是位于赣闽粤湘四省交界的山区,盗寇、流民活动频繁,社会秩序混乱,甚至有地方出现“知贼寇而不知官府”的社会现象。为应对剧烈的社会动乱,明代中后期赣南乡村修筑了“巡检司城”“所城”等军事设施防守自卫。此外,在乡村中还建设有一种形制类似于府县城池的“城”,如大庾县(以下皆作大余县)的水南城、新田城、凤凰城、小溪城、杨梅城、九所城、峰山城,上犹县的营前城,南康县(今南康区)的谭邦城等,民间多俗称其为“土城”。学术界对于明代赣南乡村建筑的研究,多集中于巡检司城、所城等官方性质的军事设施以及民间的围屋建筑,而对介于两者之间的具有半官方色彩的“土城”较少关注。黄志繁、饶伟新等学者[注]参见黄志繁:《“贼”“民”之间:12—18世纪赣南地域社会》,三联书店2006年版;饶伟新:《明清时期华南地区乡村聚落的宗族化与军事化——以赣南乡村围寨为中心》,《史学月刊》2003年第12期。虽从社会动乱、乡村聚落等角度不同程度论及赣南“土城”,但对“土城”仍缺乏专题的实证研究。本文试以明代赣南“土城”为研究对象,将其置于明代中后期赣南社会动乱的大背景下,探讨其兴修原因、时空分布、性质以及功能等问题,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正之。
一、盗寇频发:明代赣南“土城”兴修的原因
明代赣南地区包括赣州、南安二府,下辖赣县、于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龙南、定南、长宁(今寻乌县)、宁都、瑞金、石城、大余、南康、上犹、崇义16县[注]崇义县为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设县,定南县为明隆庆三年(1569年)设县,长宁县为明万历四年(1576年)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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