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生态修复环境效益评价
2018-09-21于坤霞李占斌王岩博张晓明
水土保持通报 2018年4期
于坤霞, 刘 昱, 李 鹏, 李占斌,2, 王岩博, 张晓明, 解 刚
(1.西安理工大学 省部共建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 陕西 西安 710048;2.中国科学院 水利部 水土保持研究所 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陕西 杨凌 712100; 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48)
在人类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的资源量也日渐增加,煤炭等资源的大量开发所引起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也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陕北地区自然资源丰富,蕴藏着丰富的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但在煤炭资源的开采过程中会直接破坏土地资源、减少耕地面积、破坏当地景观环境,从而产生了大量的煤渣废弃地,难以实现土地可持续性利用[1],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修复工程的植被措施和工程措施可有效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发挥防风固沙、改善小气候、保持水土、减轻水旱灾害、保护野生生物等作用[2]。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修复效益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方面提出了许多关于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评价的思路[3],我国对于开发建设项目生态修复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此后潘叶等[4]对南京幕府山矿山废弃地建立生态修复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再逐层用TOPSIS法综合、定量评价了各生态修复区的生态修复效益;刘瑞禄等[5]坚持客观性和系统性原则,采用定量方法,对赤水市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的修复效益评价方法进行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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