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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展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演进与规范表达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与展望

2018-09-19许明月

东方法学 2018年5期

许明月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地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农地法律制度的变迁遵循了“民间探索,政策先行,法律跟进”的基本规律,显示出“与时俱进,稳步推行”和“坚守底线,市场引领”的基本特点。未来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就是根据改革精神,形成更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农地权利体系和农地市场交易规制法律体系。通过民事立法,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明确承包权、经营权的性质;本着稳定承包关系的基本理念,形成承包权取得、变更、消灭的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规范体系;基于搞活经营权的基本理念,形成经营权取得、变更、消灭的一套相对独立法律制度;基于基本底线要求、市场规律和公共利益的要求,形成有效的经营权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体系。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 农地制度 三权分置 承包经营权 土地用途管制

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

关于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有不同的阶段划分学说,〔1 〕笔者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从农村土地改革和土地制度所体现的基本理念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一)1978—1984年:从“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

中国经济改革是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始的。在改革开放之前,伴随着我国农村在经济组织形态上经历从农民个体到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的变化,农村土地制度也经历了从私有制到公有制,从个体经营到集体经营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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