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三留守”问题特点及对策建议
2018-09-19郭亚莉
社科纵横 2018年9期
郭亚莉
(宁夏社会科学院综合经济研究所 宁夏 银川 750021)
农村“三留守”群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一个综合性、整体性的社会问题。“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是十九大报告针对“三留守”问题提出的重要环节。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倒计时”,而宁夏仍有41.8万贫困人口,其中,包含大量的“三留守”贫困人口,所以,解决好农村“三留守”问题已经成为十九大以来保障和提高民生水平的重要一环。
一、宁夏农村“三留守”群体现状
“三留守”即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群体。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就业,逐渐出现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现象,并成为农村突出的社会现状。本文在2016年民政部对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范围的界定以及大量的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基础上,对宁夏农村“三留守”人员进行界定和研究。
截至2016年7月,宁夏农村(除银川市下辖三区两县外)共有“三留守”人员18095人。从群体规模看,留守儿童4749人,占三留守群体总人数的26.24%;留守妇女4420人,占24.43%;留守老人8926人,占49.33%。在三留守人员中,留守老人占比重最大。
(一)从区域分布看
三留守人口由贫困的中南部山区向川区递减。固原市三留守人数最多,为6722人,留守人口主要分布在隆德县、彭阳县、西吉县、原州区、泾源县。中卫市三留守人口次之,共计5573人,主要分布在海原县和中宁县;吴忠市有4203人,主要分布在红寺堡开发区、同心县和盐池县;……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