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市场营销专业中贫困适龄子女的法律意识培养分析
2018-09-18梁杰王显燕
科教导刊 2018年16期
梁杰 王显燕
摘 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面向市场经济需求,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实训、实习中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使其养成守法用法,依法竞争的法律理念。笔者以广西物资学校市场营销专业学生为蓝本,试图对营销专业中贫困适龄子女的法律意识培养提出思考路径,以达抛砖引玉之效。
关键词 贫困适龄子女 中职市场营销 法律意识 法治教育
中职生的道德水准是衡量学校德育的重要标准,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逐渐内化道德品格,养成道德行为习惯。法律在中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以下主要指“贫困适龄子女”)道德的养成中起到原则和底线的作用。不断进行法律知识传播学习,让学生耳濡目染,形成法律意识,有利其道德品格养成,在职业就业中彰显较强职业技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创造价值。
1 厘清几点问题
1.1 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特性
(1)学生具有很强沟通交流能力,容易冲动。(2)家庭有较多与商业相关的背景关系,较为了解市场特点,有着良好的商业价值意识。(3)学生选择市场营销专业具有盲目性,遵循家庭等因素多,自我选择能力差,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是非辨别能力差。(4)存在单亲、留守儿童等多重因素家庭,叛逆抗拒性较强。(5)多数学生文化基础比较差,自我学习能力薄弱。遇事不冷静,思想易钻牛角尖。(6)学生动手能力较强,偏爱技能,分析事物能力较欠缺。(7)不爱关注时事新闻,沉溺游戏暴力和网络小说个人英雄主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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