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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聊斋》研究之路

2018-09-13张崇琛

蒲松龄研究 2018年2期

张崇琛

说来很有意思,我最初接触《聊斋》,竟是从地屋中开始的。

我的故乡在山东诸城农村。记得我小的时候,每当秋收完毕、冬季将要来临之际,村中便开始建造地屋。这种半在地上、半在地下,长约十来米,宽约三、四米的地屋,在朝南的方向还辟有若干小窗,地上又铺满了麦秸,所以里面不但十分暖和,而且光线也很明亮。地屋的正中还有一个斜开的门,上面覆以芦席,人们即从那里出入。忙完秋收的人们便在这地屋中从事着他们唯一的副业——打草鞋。在我们那里,几乎每个男人都会打草鞋。他们打出的草鞋,每到逢集,便拿到镇上去卖。记得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初,一双草鞋能卖二、三角钱,而一个人一集间可打出十来双,这样,五天内便有二、三元的收入了。

打草鞋虽是单干,但由于都集中在一起,所以也算是集体劳动了。当时一个地屋往往可以同时容纳二、三十人在其中操作。大家一边忙着手中的活计,一边说说笑笑,倒也不感寂寞。还有那些卖花生的,卖麻糖的,卖各种小吃的,赶完集后也常常来到地屋中,一边继续做着生意,一边说着集市上的见闻,更令地屋内充满了欢乐的气氛。到了晚上,也有一些路过此地的外乡人到地屋里借宿,并讲述着许多闻所未闻的故事。这样一来,地屋简直成了乡间的公共场所和“信息中心”了。

地屋更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去的地方。尤其在冬日的夜晚,几乎一撂下饭碗,便不由自主地钻进地屋。我躺在绵软的地铺上,看着大人们在一盏盏的豆油灯下打着草鞋,听着他们以及若干外乡人所讲的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时还吃着父亲花一角钱买来的一帽子花生,真是惬意极了,自谓人生最美的享受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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