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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之高薪不能养廉探析

2018-09-05刘坤丽

党政干部学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监督法律

刘坤丽

[摘  要]现代社会,腐败问题成为中国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之,如何才能防止腐败,建立廉洁政府也同样困扰着民众。众所周知,从西方的柏拉图到东方的孔子,古今中外都一直在探讨以怎样的方式来更好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治理国家需要人,人自利的本性使其可能产生不择手段满足个人欲望的内在行为趋向,所以在实质上不能达到养廉的目的。要实现真正地养廉,必须依靠法律、监督、道德和社会环境,即他律和自律的结合。通过他律—自律—自然的过程,来实现遏制腐败、达到养廉的目的,并逐步实现人民幸福、社会有序、国家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腐败;高薪;道德;法律;监督;廉政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2-0021-07

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致力于反贪污腐败的国际组织“透明国际”主席何塞·乌盖兹说:“2015年腐败印象指数明确表明,腐败仍然是全球的一个顽疾。”[1]在2016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公布后,该组织在报告中说,“贪污与社会不公现象是导致2016年民粹主义政治人物崛起的主要原因。”[2]所谓腐败,是指“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公职人员与他人合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为私人和私人小圈子牟取私利或为某一单位、某一行业牟取特殊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3]这一定义明确指出了腐败行为的主体,并且把国有企业公职人员纳入腐败主体的范围,更加全面和适合中国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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