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
2018-08-23刘小红朱玉江
人民音乐 2018年6期
关键词:音乐
刘小红 朱玉江
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中,人们更多地关注音乐教育在塑造心灵或灵魂方面的作用,抑或是强调音乐的技术性学习,如培养高尚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强化双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训练等,音乐教育中的“身体”往往被遮蔽。但音乐教育与“身体”紧密相联、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没有“身体”的参与,音乐活动及其教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重塑音乐教育的“身体”,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在当今的音乐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身体现象学视野中的“身体”内涵
及教育的“身体性”
法国哲学家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赋予了“身体”全新的哲学意义,他运用心理学与生理学理论证明了身体是“灵肉一体”的存在。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的“身体”不是意指纯粹的生理意义和精神意义,也不是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的客观化存在的身体。在“灵肉一体”的意义中,灵肉关系就像是人的左手和右手互相触摸但又彼此难分的“模糊”与“暧昧”。
梅洛·庞蒂依据格式塔心理学原理提出了“身体图式”的概念,以此解构传统认识论哲学的“主客二分”及灵肉二元对立。他的“身体图式”将主体身体各个部分知觉与身体整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以此构建一个相互协同作用的系统。身体要达到实现自身的目的就必须通过与世界交往,它是“意义”的发生场。“只有当我实现身体的功能,我是走向世界的身体,我才能理解有生命的身体的功能”。①
我们知道,胡塞尔现象学主张通过“类比统觉”和“移情”的意识活动,并以“主体间性”为基础达到由“自我”构建成“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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