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豁免的会计处理和涉税分析
2018-08-22黄飞飞
财会学习 2018年19期
黄飞飞
摘要:为了更好的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发布了一系列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本文从《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角度来阐述债务豁免相关的会计处理和涉税考量,进而分析该准则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经营方面的影响。
关键词:债务豁免;会计处理;纳税调整
随着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相关新经济业务的出现,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企业之间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出现了诸如捐赠及债务豁免一些特殊的经济行为。笔者就这些特殊的经济行为形成了一些认识。
一、会计处理
案例1: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控股股东,2016年1月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应收账款2000万元,截至2017年7月该笔款项尚未支付。同年8月,为更好的支撑乙公司战略转型,双方签署协议。该协议规定:乙公司以银行存款偿还甲公司1600万元,甲公司免除乙公司余下400万元债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要求:“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豁免本身不是“同其他债权人一起共同对公司做出相同比例的债务豁免,即此种债务豁免并不是通过债权人会议达成”,而且该项交易是基于双方具有的特殊性关系才得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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