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欧盟商标制度
2018-08-21马君泽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8期
关键词:改革
马君泽
关键词 欧盟商标 EUTM改革
在我撰写的关于欧洲商标和外观设计制度的系列文章中,第一篇文章对EUIPO做了一个清晰的介绍,包括其在欧盟商标(EUTM)和共同体外观设计(CD)制度管理方面的职责、能力和表现。本文将重点介绍2015-2017年期间欧洲机构通过的一揽子商标改革方案,并重点介绍商标注册程序的变化。
EUTM创建于1994年,自1996年4月开始受理商标申请,并于2004 年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截至2007年,EUTM处理了100多万件商标相关事务(申请、异议、无效、撤销等所有程序),2007年我们决定全面评估 EUTM 制度和《知识产权指令》的实施效果,以发现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诸如案头研究和向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等方式,最终确定了一揽子改革方案,以期尽可能地从用户角度出发,使整个体系运作更方便、更高效。采取的措施包括降低成本、简化程序、缩减处理时间、提高决策的可预期性,进而鼓励创新和经济增长。此次改革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年3月26日,第二阶段为2017年10月1日,目前该项改革全面实施。本文旨在为中国从业者提供一些相关的有价值信息。
双重保护制度仍然适用,即欧盟成员国(或区域性的比荷卢经济联盟局Benelux)层面的保护,以及欧洲层面的保护。新的《知识产权指令》为各成员国在2019年1月14日前必须提供的最低保护给出了更多的指引。此外,这些最低保护标准与新的《EUTM条例》改革是一致的。两者同时进行,是为了确保各成员国层面和 EUTM层面所提供的保护具有一致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