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腾”反不正当竞争之诉:商业自由vs社会责任?
2018-08-21彭哲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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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哲
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1日,腾讯以“头条系”产品涉不正当竞争、对腾讯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今日头条(新闻聚合产品),以及和今日头条隶属于同一家母公司的抖音(短视频产品),要求索赔1元并要求两家公司在自有新闻媒体平台全量推送公开道歉。另外,腾讯也将暂停与今日头条和抖音的相关合作,包括商业采购、投放资源以及其他商业服务性质的合作等。
面对腾讯发起的诉讼和停止合作,今日头条给出了强硬的回应,立即以腾讯进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了反诉,指责腾讯两款产品QQ空间及腾讯安全管家拦截、屏蔽今日頭条网页链接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腾讯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万元,并要求在腾讯网和QQ空间首页以及指定的全国媒体公开道歉100天。
另外,今日头条公司还和阳光宽频网公司共同起诉腾讯公司,请求法院判定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在包括《中国青年报》《法制晚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持续100日,同时赔偿今日头条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起诉状诉称,互联网用户在访问阳光宽频网时,腾讯公司在运营的“腾讯安全管家”“腾讯QQ”,通过弹窗等方式提示“此网站危险请勿访问”“您要访问的网站被大量用户举报,发布虚假的腾讯彩票信息,已为您拦截”等内容,妨碍用户正常访问阳光宽频网,并在“腾讯电脑管家”进行宣传、推广,以不正当手段分流了今日头条的网站流量,进而增加了腾讯供公司的用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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