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判决—论司法过程中法官的个人因素
2018-08-19薛博川吴泽陈鑫哲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3期
薛博川 吴泽 陈鑫哲
摘要:司法裁决给法官留下了足够的个人判断空间。尤其对于疑难案件,法官也无法从历史案件中得以推断,在判案时难免要靠直觉、常识等因素进行裁决。法官的裁决代表了司法的权威性,因此法官在裁决过程中会尽量避免因个人因素导致判断的偏差。在司法裁决的过程中,法官常扮演多重角色,依照理性和经验判断也是裁决的一种方法,由此可见,法律并非法官唯一的判断标准。本文探讨了法官如何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最大程度的做出正义化的裁决。
关键词:个人因素、司法判决、思维逻辑
1法官裁决的过程
1.1法官自身角色的定位
法官自身角色存在多重性,受家庭环境和社会教育的影响,法官会形成独立的思维方式,有着独立的价值判断和情感需求。同时法官身为社会的一份子,又不免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个人特征难免会成为影响案件判断的因素。于是,法官在理性与感性,自我与非我之见徘徊冲突,而法官只有从自我走向非我,才能真正形成理性的正义判决。同时,法官判决的规程也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试错赋予法官权利,同时法官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空白。在法律法规用尽,法官不得已做出自我判决时,实际上也是立法性的决定,法官无需超越法律,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结合法律条款综合考量的结果。
1.2法官的思维逻辑
法官的判断是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对于典型案例,法官仅仅需要根据逻辑,自上而下的进行推理判断,法官以事实和证据为考量前提,运用自身法律知识和逻辑推理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加工,以形成相应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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