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制度对比及对本国启示
2018-08-15杨晗
商场现代化 2018年9期
摘 要:目前全球经济面临资金重返美国的问题,如美国减税政策的实施,这将会造成本国大量资金外流,本国金融业面临巨大挑战,同时金融产品也在不断创新来应对监管,因此我国现有监管体制需要改善。通过对美英日三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监管职责、监管模式及应对金融风险的监管措施进行分析对比,得出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上的启示:我国需要结合国情改善监管体制,加强机构监管信息透明度,以及明确我国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及权利范围。
关键词:金融监管;审慎监管;体制改革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各国金融监管制度发展史
(1)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动历程
2007年前,美国采取“双线多头”的金融监管模式。“双线”意味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有权力监督金融市场,“多头”意味着每个级别都有几个机构行使监督职能,最主要的三大监管机构是美联储,金融管理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国家层面上,50个州中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一套财务条例,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银行监管机构。但由于双线多头的模式使金融监管不断的混业化,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监管难以应对金融产品的创新,因此监管的尺度不断放松,后在1999年彻底立法确定混业监管的事实,建立了伞形监管制度,即美联储是金融控股公司的伞形监管者,其他金融机构仍分别保持原有的监管模式。美国经历次贷危机后,通过总结金融危机,对本国的监管制度开始再度改革,即有了于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创立了金融稳定委员会,同时赋予美联储宏观审慎职能,于是美国经历了自20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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