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与“迹”
2018-08-15刘洪涛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8年8期
1994年钟孺乾在《中国画》杂志发表文章提出,“架上绘画的精义是迹象与境界。”东汉人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说到“迹,步处也。”意思是迹是鞋子的印迹,而庄子也说过“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不管庄子的论点,只要他说脚印是鞋子的痕迹就行了。“凡观名迹,先论神气。”“山川与我神遇而迹化。”“破墨山水,笔迹劲爽。”这里的迹值得是绘画作品,绘画过程和具体的画面效果。又如“山水之象,气势相生。”“笔才一二,象已应焉。”这些中的“象”则分别代指自然形象和艺术形象。除此之外,我们常说的“抽象”、“具象”、“墨象”等等,这些词中的“象”大多是指获取象的方式和象的形态。此中可以看出,迹象作为艺术概念是美术史已有的成说,并不是哪个人的杜撰和发明,更是有许多记载和使用。
迹是什么?象是什么?我们不妨看下字典中的回答,在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列有“迹象”一条,解释为“表露出来不很显著的情况,可借此推断过去和将来”。在辞海中则是有“一物作用于另一物而产生的痕迹”。而在国外的犯罪侦查学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来对案件进行分析那就是“凡有接触必有痕迹。”用这句话来侦破案件。象的解释则是“形状,样子”。以上所提及迹的意思是物质化的肌理和纹理,而象则是“形象,有形可见之物”,也就是形状。很显然两者不是一回事,而两者的概念重合来泛指视觉可及的物象。
“迹”与“象”两者之间是有关系的,不单单是物体的两个属性,存在在那里没有联系,并且不简单是有联系,更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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