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个今生的约定:蒲松龄科举应试考
2018-08-14马俊慧马晽文丽
蒲松龄研究 2018年1期
马俊慧 马晽文丽
摘要:本文通过蒲松龄科举应试的考证,发现其并非执迷于科举,其应试很大程度上出于他和顾青霞的爱情约定。这个今生的约定,不仅展现出蒲松龄的真实性情和追求,也使他走进科举的同时能够超越科举,为其创作《聊斋志异》这部伟大作品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情感动力。
关键词:蒲松龄;顾青霞;科举;考证
中图分类号:1207.419 文献标识码:A
一
关于蒲松龄的初次应乡试之年,高明阁先生认为,“直到在毕家坐馆三年之后才得‘补廪,从这时起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这年是康熙二十二年癸亥,他已经是四十四岁的人了”。他在其后对于蒲松龄参加乡试的考察中,也正是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甲子科开始的。他说,蒲松龄的“科场失意,一般地说,是没有通过乡试考中举人,然而更具体的说,这之间还有不同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补廪以前的岁试和科试,后一阶段才是参加‘秋闱,乡试”。此论误甚。清朝生员考试,“以岁考决定生员等级黜陟,以科考决定生员是否具有乡试资格,而以院试决定童生能否进学做生员”。由于“学政巡历各府州主持岁科两考的同时,兼顾举办选拔童生入学的考试,即童子试,即岁(科)考与童子试交叉进行,故一般统称为岁科考试”。高明阁先生可能混淆了童试中的院试与生员的岁、科试,又沒有将生员的岁、科试区分开来。《钦定科场条例》规定:“各直省考列五等之廪、增、附生均不准其科试、录遗。”作为已经进学的生员,蒲松龄只要岁试列四等以上即可参加科试或录遗,其中并没有廪、增、附之别,科试则考列“一等二等及三等前列,或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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